“老师没有权利占用我们的课余时间,我们自定班规来约束自己”。这是合肥市义兴中心小学五(2)班的同学发布的“新闻”。
校有校纪,班有班规。这些学生因何又要自定班规呢?事情起因于一堂晨会课。4月21日,星期一,该班班主任按例布置一周工作,因而延误了同学们做广播体操的时间,致使五(2)班在当天学校“一日常规”评比中名落孙山,还被罚扣一分,全班同学在伤心之余,发现这是学校制定的班规中不合理的条文造成的。可不可以推翻班规中不合理的地方、能不能自定约束自己的“班规”呢?于是,几名班干部召集全体同学进行商讨,在统一意见后,决定自定“班规”。
几经斟酌,同学们自己的“班规”出台了,第一条就是规定老师无权占用学生的课余时间。特别是该班规第三条中规定:“无论在何处听到国歌,同学们必须肃立、敬礼。”班主任老师告诉记者,自从同学们自己定立了班规后,整个班里大变样,昔日一些不良的学习、生活习惯,已积极向好的方面转变。特别感人的是,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听到国歌声,都会立正行注目礼。
在采访中,该校校长告诉记者,五(2)班同学们自定班规,是一场大胆的变革,真正实现了学校班级管理的民主创新,让学生们自己制定班规,可以使学生们在筛选、确定、执行班规中自己教育自己。这样真正体现了校园民主,促进了学校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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