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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厅为“自家人”立“家法”
2003-07-15    记者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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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郑州7月15日电  记者戴鹏报道:为防止教育部门人员参与违规招生活动,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为“自家人”立“家法”: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违规招生工作检查,防止和查处教育部门人员涉嫌参与为中介组织介绍拉拢生源、牟取私利等违规违法行为。

  在此之前,河南省教育厅已发出《关于规范招生秩序打击非法招生活动的通告》,对预防和打击招生过程中的非法招生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正人先正己,为防止“家贼”作乱、“内线”策应,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河南省教育厅采取了此项措施。《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检查。要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凡按照《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停止与有关中介机构联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从轻处理。《通知》之后,继续与中介机构保持联系或参与中介招生活动的,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学校、哪个人,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活动的打击力度,主动与公安、监察部门配合,对不法分子,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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