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副市长 张俊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障教育公平,首先就是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每个适龄儿童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的起跑线,这也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自1994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村级小学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升级等一项又一项民心工程,使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整体办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此基础上,2008年又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总的目标是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重在城乡统筹,重在补齐短板,重在整体提升,加快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让每所学校变样,让每个学生合格。推进的措施是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包括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和素质教育等4个方面,共100个评估要点;实施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工程、新增教学仪器配置工程、图书配送工程、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提升“短板”,消除薄弱。落实办法是通过专项督导评估验收来推进达标建设,促进均衡发展。
目前,全市已有659所学校通过了验收,成为了达标学校。2011年预计将有400余所学校达标,2012年要全面完成这项工作,在较高水平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制订并实施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提升工程,经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扎实推进天津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的均衡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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