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讯)近日,教育部制定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并通知下发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教育厅,要求各地根据规定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政府多次在相关文件及报告中强调加强青少年体质,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等。2007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2010年发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明确规定“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教育部本次《规定》要求,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并对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做出明确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此外,《规定》还要求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专项督导制度、社会监督机制、科学评价机制,以及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等多套机制制度来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实施,确保学生具有强健的体魄,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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