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中考《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发布,综合素质评价4月底前完成
成都市2013年中考招生相关规定昨日出炉。成都市教育局强调,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严禁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违规招生。
成都市教育局昨天发布了《成都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下简称《规定》)。
今年中考6月13日、14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已于日前结束,中考成绩预计于6月28日左右公布。今年成都市中考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网上评卷 统一公布成绩
据了解,今年成都市实行中考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时间在6月28日左右。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手续。
高中录取 分四批次进行
今年中考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具体批次为:第一批:指标到校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提前招生、中职类学校直升生、“宏志生”以及其他按规定提前录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第二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师范。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素质评价 考前书面通知
据成都市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根据要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尊重学生 严禁提前招生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尤其不得限制学生报考或不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更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对在学籍管理及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严禁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违规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今年仍网上填志愿
通知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成都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民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学校提前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多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在提前录取中完成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参加第四批录取。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成都市招考办将统一补录。
成都市招办强调,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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