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入学后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更不得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有了国家标准。
标准共有88条,涵盖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大管理职责。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标准提出要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标准在该方面还提出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标准提出要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一项艺术特长。标准还提出各校还应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标准规定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在作业方面应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此外要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标准还要求加强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应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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