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吴晶 刘奕湛)刚刚于8月29日结束征求意见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经过修改后,5日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不在原先工作安排中,说明大家在上一轮征求意见中对减负问题争议较多,也表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很诚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记者比较两轮征求意见稿看到,一些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表述有了明显改动。如,第一稿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第一稿中“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此外,“每天锻炼1小时”的相关表述从第九条升格至第五条,放在“规范考试”和“等级评价”前;“严禁违规补课”的相关表述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督查”的相关表述增加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开展经常性检查”。
根据上一轮征求意见的工作程序,教育部将在本轮征求意见结束后再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
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减负”的话题就已出现。然而,60多年过去,这个问题似乎愈加复杂也愈加棘手。
在学者看来,有关部门的文件发了很多,结果总是不了了之。比如教育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减负”,每年暑假前都发补课禁令,可是一到暑期各地依然是大办培训班。
储朝晖说:“关键是要改变当下的学校管理体制和评价体制,如果依然不改,就会继续兜圈子,没办法解决问题。”
据了解,《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轮征求意见结束后,教育部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收集到的近6000件社会意见进行研究。本轮征求意见将截止到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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