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高等职业院校1327所,在校生1006.6万人,为服务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成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中坚。
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管理面临新的挑战:一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为高等职业教育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提出了新要求;二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教育部进一步改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方式,切实加强省级教育统筹;三是根据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中央财政逐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主要以“综合奖补”的形式支持省级政府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四是部分高等职业院校依然存在着办学定位不清晰、培养模式不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教师队伍素质不能适应科学技术变革创新步伐、实训实训条件不足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强调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教育部等六部委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指出要“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新要求。为应对发展挑战、顺应国家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行动计划》,使地方和高职战线固化改革成果、面向“十三五”布局改革发展有章可循。《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发展难题,总结各地实践经验,规划设计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任务项目,将进一步优化高职教育培养结构,加快完善高职发展机制,保证提升发展质量,实际提高高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
2.据我们了解,《行动计划》于2014年10月即已对外征求意见,到今年10月份发文,历时一年多。能否介绍一下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答:《行动计划》是教育部党组确定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几乎与全国职教会同步酝酿,在广泛听取战线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工作思路和举措,2014年8月开始起草,2014年10月第一次公开向国务院相关部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征求意见,补充修改后于今年2月经部党组会议讨论后重新调整结构并再次进行了修改。 2015年9月,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间,先后进行了10余次较大的修改,最终形成目前的文本。
3.《行动计划》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为主线,按照综合改革的要求谋篇布局,全文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与举措”,围绕高职改革梳理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等5个方面32条内容。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绩效管理和环境营造。
《行动计划》最后附“任务、项目一览表”,总结梳理了65项任务和22个项目,便于各任务和项目的确认、执行、管理与考核。
4.《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一是统筹高职教育改革。《行动计划》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念贯穿始终,以指导推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兼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涵盖了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三大功能;囊括了高职的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综合了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各方面要求。
二是强调地方统筹作用。《行动计划》的实施方式是我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高职教育管理办法的新尝试,旨在加快形成“教育部规划管理、省级统筹保障、院校自主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新模式。我部主要是通过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改革发展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地方经费用向;省级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统筹和保障作用,所列87个任务和项目中,由省级政府牵头落实或参与落实的有71项,占到81.6%。
三是重在落细落小落实。“一份部署,九分落实”。《行动计划》重在推进《决定》等文件要求的落地,而非政策创新。《行动计划》所附“任务、项目一览表”,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落实部门单位和时间进度。我们将建立信息化的任务项目管理系统,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
5.我们注意到,《行动计划》专门分解出65项任务、22个项目。为何这样设计?任务和项目有何区别?
答:“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为了便于《行动计划》落实,《行动计划》设计了“任务、项目一览表”,将主要内容细化分解出65项任务和22个项目,将难以量化执行的归类为任务,将可以量化执行的细化为项目。目的在于方便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主提出承担愿望,也保证《行动计划》实施的绩效。我们将以“有预算支持的优先、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优先、预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优先”为原则,在各地自主上报的基础上,于总体规模内择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