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开始,朔州二中数十名拥有公办身份,有事业编制的教师,陆续向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校方践行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将其从属于民办序列的朔州二中,分流至公办学校。
这些教师担心,继续留在朔州二中,其事业编制将无法得到保留,退休金及养老保险均无保障。而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朔州二中校长姜功承诺,无论是否分流,公办教师身份都将持续保留,校方将为其缴纳社保等费用。
超半数教师拥有公办身份
10月下旬开始,山西省朔州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朔州二中)每天都有几名老师“离岗”,然后由其他班级教师代课。第二天,上述教师又正常返校上课,如此循环。
这一“规律”背后,是朔州二中公办教师以此提醒校方,尽早解决这部分教师对身份问题的担忧。
这些教师,都拥有事业编制,他们或从其他学校抽调,或自行投考,在过去的14年间陆续加入这所高中。公开资料显示,朔州二中始建于2002年,系一所“民办公助”学校,现有高中教学班114个,在校学生7800多名,专职教师440多名。
尽管性质属于“民办”,朔州二中却存在大量拥有事业编制的教师。该校人事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朔州二中是朔州市“唯一享有行政事业编制的民办公助高中学校”。
据朔州二中多名教师统计,该校拥有公办身份的教师,占到总数一半左右,超过200人。而这一数字,得到了校方的认可。
校方未按要求出台教师分流政策
一份由山西省教育厅出具的文件,搅动了朔州二中公办教师的神经。
新京报记者看到,文件名为《关于清理规范民营企业办(助)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加盖有山西省教育厅公章。文件中明确提出,“在2-3年内将公办教师逐步从民办学校中剥离岀来,转回公办学校任职。”
而令这些公办教师紧张的,是文件中的另一处表述:“对有意愿继续留在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可根据本人意愿,放弃公办教师身份留在民办学校任教。”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山西省教育厅的这份文件中,对朔州二中进行了点名。
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上述文件由省厅于2015年10月12日下发,具有行政效力。
朔州二中多名公办教师称,山西省教育厅上述文件下发整整一年,校方尚未出台分流政策。他们担心,按照校方的工作进度,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如果没有被妥善安置,他们恐将“被自愿”留下,并就此失去公办教师身份。
焦点1
为何民办学校存大量公办教师?
当地曾向学校“支援教师”,大部分拥有公办身份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该校校长姜功及人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强调,学校性质为“民办公助”,并非单纯“民办”。
所谓“民办公助”学校,即指由社会私人筹募资金注册、建立以及运行,并受政府监管和参与联建的学校。“公助”的概念,包括在行政、资金及办学环境上,均比普通民办学校受到更多政策倾斜。
朔州二中一名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学校成立之初,朔州市政府本着“扶持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理念,分两批向朔州二中支援了240名具有公办事业编制的教师。此后,这部分教师逐渐成为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朔州二中人事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称,朔州二中的教师分为两类,一类由学校自行公开招聘,属聘用人员,另一类则由其他学校调入,这些教师大部分拥有公办身份。
历史原因,加上“身份特殊”,造成本属民办序列的朔州二中,却拥有超过200名公办教师。而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焦点2
时隔一年为何仍未采取分流措施?
校方否认有教师“派驻”,教育厅称尚未正式执行
多名朔州二中教师表示,此前从未听校方提及山西省教育厅这份“清理文件”的存在,也未见学校有分流措施。他们怀疑,学校试图以类似“消极”手法拖延时间,从而达到将公办教师留在校内的目的。“现在公办教师是学校的顶梁柱,如果分流到其他学校,教学质量就没法保证。”一名教师称。
对此,朔州二中校长姜功予以否认。他表示,上述文件系针对公办学校“派驻”至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这一情况在朔州二中“几乎不存在”。姜功称,朔州二中的公办教师,均为本着自愿原则,从其他学校调入,并非由教育主管部门“派驻”,因此不适用这一“分流”政策。
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清理文件”中,给予公办教师两年以上的缓冲期,目前,省厅仍然处在督促各地、各校出台整改方案阶段,尚未正式执行。
焦点3
这些教师是否会失去事业编制?
社保“断档”已解决,校方承诺公办身份将保留
在一份署名为“朔州市二中事业编制教师”的文章中,这些公办教师表达了自己的焦虑:如果“毫无发言权地放弃自己的事业编制,留于退休后老无所养的学校继续奉献我们的人生,这种结果如何能承受?我们的命运如何?”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姜功承认,在事业编制人员养老“并轨”后,该校公办教师的社保缴纳出现了“断档”。“主要是因为我们学校的性质是民办,公办身份的教师社保缴不上,现在人保部门已经给解决了。”
朔州二中人事处上述工作人员称,校内拥有公办身份的教师,属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其工资收入60%由财政承担,40%由学校支付。他承诺,这部分教师的事业编制将一直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