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师范教育 > 教师新闻
湖北开始认定教师资格
2002-03-06    

字体大小:

    武汉3月5日讯(记者 张真弼) 如同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司机不能上岗开车一样,凡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被学校或教育机构聘用为教师。这是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今天召开的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湖北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教育学心理学培训方案、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今天正式出台。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今年上半年完成。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北京中小学教师坚守岗位
· 三千名南洋教师为北京教师捐赠
· 给教师一个独立的空间
· 教师编制问题有望解决
· 教师莫成法盲
· 长春:聘外教必须是专业资格教师
· 太原一教师非典时期不服从学校管理被开除
· 北大:人事制度尝试变革 引起教师争议
· 深圳公务员、教师可获信用贷款
· 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在教师实力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