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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聚焦 “卓越”是否可望而不可及?
2014-10-29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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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科学进课堂活动中,美国教授与北京五中分校学生进行互动。

  目前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大力推进,受到越来越多一线教师的关注,尤其是一些有志进取却时值专业发展瓶颈期的中年教师,对此既充满希冀,又有许多疑虑与困扰。下面是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的思考与剖析。

  【新闻背景】

  今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指出,时下我国存在教师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不强、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陈旧、教育实践质量不高、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等突出问题。大力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成为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进而提出,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要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抓手,整体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目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已启动,共设置5种类型80个改革项目。其中,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5个,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0个,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0个,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改革项目10个,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5个。

  什么样的教师算“卓越”

  有关“卓越教师”的界定问题,目前让许多教师感到非常困惑。在我国“卓越教师”必须具备哪些品质?用哪些标准评定一个教师是否“卓越”?目前这些问题在相关文件中都尚无明晰说明。

  从时代发展的国际大背景上来看,我国的卓越教师计划是试图与国际接轨的产物。例如,上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相继出台了《教师:变迁中迎接挑战》教育绿皮书、中小学教师各职级的专业标准评估框架等纲领性文件,明确界定了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分类与相关职责。英国中小学的教师岗位一般分为教学岗位与学校管理两种岗位。一线教师岗位分为普通教师(Main Scale Teacher)、后门槛阶段教师(Post-Threshold)、杰出教师(Excellent Teacher)以及优异技能教师(Advanced Skills Teacher)四个职级。学校管理者岗位设有校长助理(Assistant Head Teacher)、副校长、(Deputy Head Teacher)和校长(Head Teacher)三个职级。在教学与管理两种岗位之间,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两种岗位晋升通道并行不悖。

  美国全国专业教职标准委员会(National Board f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简称NBPTS)也曾出台一些相关标准,以优秀科学教师标准为例,它将优秀教师标准按所教学生的年龄段进行了进一步划分,包括优秀初中科学教师标准和优秀高中科学教师标准两部分,对优秀科学教师在相关领域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品质和思维习惯进行了详尽的介绍。与之一致的国家教师资格证书(National Board Certified)计划,也明确指出了称职教师应当了解和力所能及实践的高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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