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语言文字 > 语言文字动态
规范语言文字标准 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2002-09-30    记者 张真弼

字体大小:

  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语言文字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握信息时代特点,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颁发了100多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语文教学、出版印刷、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汉语汉字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为会议作了书面讲话。袁贵仁强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环节,是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有利于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袁贵仁提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目标是:争取经过四五年的努力,使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能够满足社会各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需求。具体思路是:建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运行机制,组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订的专业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和落实。袁贵仁要求各地语委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工作,有关政府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和学术团体要加强协调,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
· 规范外文使用宣传座谈会在京举行
· 青年编辑语言文字规范大赛落幕
· 我国发布两项语言文字规范
· 语言文字规范化须与时俱进
· 语文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 汉语新词多元化引关注
· 我国汉字规范码研究步入实用阶段
· 教育系统如何贯彻《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 规范异形词 教育界先行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