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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提高义务教育收费用于发展远程教育
2002-08-16    吴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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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计委的信息说,从今年秋季起,自治区将提高全区义务阶段中小学收费标准,增收费用将用于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根据这项新的调整方案,内蒙古的城镇小学杂费由现在的每名学生每学期30至40元调整为60元,初中杂费由现在的每名学生每学期40至50元调整为80元。小学和初中的借读费从目前的每名学生每学期200元和300元分别调整到300元和400元。

  区所有旗县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全部实行“一费制”,即将杂费、课本费合并计算,只收一项费用。具体标准是,贫困县小学生收费由原来的每学期60元调整到75元,初中生由原来的每学期115元调整到125元;非贫困县小学生收费标准为每学期80元,初中生为每学期130元。

  收费调整后,自治区对城镇特困下岗职工子女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学生各项收费的优惠政策不变,该减的减,该免的免。据悉,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的调整,来源于自治区计委向社会各界公开问卷听证征求意见的结果,且经有关部门研究并报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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