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港澳台地区一直在进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尝试,并形成了自身特色。因此,港澳台经验,能够为国内提供参考和借鉴。
——编者
■陈晓菲 马早明
香港 中学文凭考试不分文理科
目前,香港高校实行证书制及联招制并行的招生考试制度。证书制指凭规定的高中毕业证书即可取得升入高校的资格。但与一般证书制不同的是,在香港考试合格的学生并不意味着能保证升入大学。自2009年香港新高中学制公布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逐渐取代了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不按文理划分,主要设置4个核心科目和甲、乙、丙3类选考科目。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学习科目,有利于其潜能发挥、特长培养和个性发展,为日后的升学和就业打下基础。
香港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简称联招办)开始于1990年,是香港专科以上教育的主要招生机制,帮助持有中学文凭成绩的学生申请修读大学课程。在此之前,香港院校的招生都是独立进行的,令学生感到混乱和辛苦。联招办成立后,学生只需通过这个机制,即能同时申请修读香港所有大学的资助学位课程。最初,只有属于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下的5所院校参加,之后加入教资会的院校也相继加入了联招计划。2006年,香港公开大学的加入标志着非教资会院校的加入。
无论考生是否就读于全日制学校,是否为应届考生,都必须通过中学向联招办提出申请,以学校考生的身份参加联招计划。此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目前并非正就读于联招内的学位课程,即香港八大资助院校和香港公开大学的全日制学位课程;二是申请人已经持有或即将获得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成绩。各院校在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上一般都设有最低条件,包括4门核心课程中英语、中文必须取得3等成绩,同时数学、通识教育及另外一科甲类选修科目必须取得2等成绩,乙类科目取得“达标并表现优异”或者“达标”,丙类科目需达到E级成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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