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考试 > 考试新闻
非法学专业能否报名司考?司法部回应将兼顾考虑
2017-06-06  新华社  

字体大小: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5日表示,司法部正在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在非法学专业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上,将充分考虑公众和社会的预期。

  “非法学的到底能不能报考?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实施办法。我们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也会考虑到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也会考虑到报名者目前和过去各种各样的学习经历。”贾丽群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意见》进一步明确,将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内。”贾丽群说。

  她说,《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条件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水平。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司考入法人员扩大 法律职业考试迎第三轮“升级”
· 12万宁波司考作弊案:考生作弊不成反被提公诉
· 北京考区4.7万人参加最后一场司考
· 司法考试将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12月起可申请资格证书
· 08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 全国线为360分
· 国家司法考试明后天举行 将首次使用作弊监测车
· 10%通过率 司考:一场遗忘与记忆的卓绝战争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