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5日表示,司法部正在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在非法学专业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上,将充分考虑公众和社会的预期。
“非法学的到底能不能报考?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实施办法。我们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也会考虑到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也会考虑到报名者目前和过去各种各样的学习经历。”贾丽群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意见》进一步明确,将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内。”贾丽群说。
她说,《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条件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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