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办好开放大学,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成果,聚集优质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手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开放大学办学模式,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特色,提升办学水平。立足基本国情和现实需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遵循开放远程教育规律,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努力提升开放大学办学水平。
——坚持开放办学,服务全民学习。顺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求,向社会最大程度开放教育资源,提供形式多样教育服务,广泛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习需要。
——坚持质量第一,实现“宽进严出”。着眼全面提升学习者素质和能力,夯实办学基础,提高办学水平,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为学习者提供优质、低成本、有竞争力的教育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更新理念,加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远程开放教育有机结合,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教学环境和学习制度,创新学校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创建新型高等学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中国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初步建成,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更加成熟,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条件更加先进,学习制度更加灵活,办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为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创建新型高校
开放大学要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引领,树立开放、灵活、优质、便捷的办学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办学形式、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办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要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状况、教育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学校在构建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功能作用。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凝练办学宗旨,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办学层次、人才培养类型和规格。发挥教育资源整合集成、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人才成长通道转换衔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细化学校服务面向,针对区域、行业、企业等不同人群提供相适应的教育服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广泛开展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新型农民教育和各类培训,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和学校办学特色。
(二)完善办学基础设施,营造数字化学习环境
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重点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占地、教学和行政办公用房等满足基本需要,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完善数据中心,合理配置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关键设备,提供适合的存放环境,确保运行正常、安全可靠,满足大规模数据处理需要。建设课程开发中心,为课程设计、制作、测试、评估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辅助设施。建设远程学习服务中心,配备与在线学习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满足咨询、答疑等即时服务需要。建设“云教室”,实现网络条件下的远程双向高清视频和互动教学。建设可供多种终端访问的数字图书馆,扩充教育资源。建设虚拟实验室、实训室,形成可供学习者多样化选择的虚拟实验、实习和实践环境。
(三)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在线教育水平
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搭建开放性、可扩展的信息技术系统平台,实现教学、管理、服务一体化。完善学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课程开设、专业设置、学习方式、评价标准、招生信息等内容。完善学生学习平台,优化功能模块,实现学生注册、学习、交流、答疑、测验、考试等一站式在线服务。完善学校管理平台,强化对课程资源、学生信息、教师信息、教学运行、质量评价、行政办公等管理,实现学校日常运转和师生教育、学习活动可监测、可分析、可调控,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四)完善办学系统,提升线下支持能力
针对区域信息化基础条件不平衡和学习者学习需求、学习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完善分级办学系统,创新学习服务支持机制。加强学习中心建设,调整办学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承担线下教学、组织学生讨论、提供考试服务、反馈学生信息、开展人才需求调研等任务。开放大学与学习中心要实现高速、安全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在线平台、统一考核评价,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习中心布局,根据不同学习对象及办学特点,有针对性地与区域、行业、企业、学校开展合作,形成遍布城乡的学习中心网络,满足不同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
(五)建设优质课程,满足学习需求
通过吸收引进、借鉴利用、自主开发等多种途径,建成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优质课程资源。加快完善课程建设的标准和流程,规范课程规划、设计、制作、测试、试学、评审和更新等环节。充分吸收高等学校、研究咨询机构、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建设,保证内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远程教育规律和学生自主学习特点,优化课程内容呈现方式和教学活动设计环节,加强课程交互性,确保有效支持学生自主学习。要根据学科、行业、产业的新进展和新变化,及时吸收新成果,实时更新课程内容。吸收引进国内外各类在线课程、视频课件等优质资源,按照学科门类、学历层次、资源类型等进行分类整合,向社会开放。强化课程资源的遴选、管理与监督,确保课程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完善专业建设制度,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学校发展规划,制订专业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实用、新型、交叉专业。注重专业建设,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工作流程、团队组建、专业评估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合理确定专业知识结构,确保专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明确专业组建原则,细化学生专业学习的课程组合要求,满足学生灵活选课需要。建立健全专业优化和更新机制,合理调整专业设置,确保专业的应用性和实效性。建立专业定期评估制度,强化开放大学专业建设监测,确保专业建设质量。
(七)创新学习组织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在线学习特点,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网络自主学习、远程支持服务与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完善注册学习制度,保证每一位学习者可随时注册入学。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自主选课制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完善学习服务机制,保障学生能够自主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媒介,满足学生使用电视、计算机、平板电脑、移动通讯设备等多种终端进行学习。健全网上自主学习规则,明确学生学习内容、时长、方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网络自主学习严格、规范,可监测、可评价。转变教师角色,从主要是授课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咨询者、引导者、组织者,重点支持学生自主学习、组织学生交互讨论、提供在线辅导答疑等,使“以教为主”变成“以学为主”。加强线下交流与讨论,强化学生体验学习,提高教学效率,确保学习质量。
(八)强化质量保障,确保“宽进严出”
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强化课程学习监控制度,实时记录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网上交互讨论、课程测验考试等信息,作为课程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课程学习考试制度,建设数字化题库、学习测评系统、电子试题保密机制、远程监控系统等,确保考试科学、安全。推行开卷与闭卷、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加大形成性考核比重。探索以完成实际项目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考核的方式。推广在线考试和预约考试。严格课程、学历、学位等证书获得的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布,确保证书的权威性。积极引进用人单位、专业评估机构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评价。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九)建设“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
适应全民终身学习需求,不断拓展开放大学办学功能,为学习者学习成果转换提供便利服务。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主要存储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及转换记录等信息。完善档案管理,一人一档、终身有效,经授权后可供用人单位、教育机构查询使用。加快学习成果认定,制定学分转换标准,对学习者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学分、证书、工作和生活经验及技能等进行认定,确定学分,实现学习成果转换。主动沟通高校、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通过协议或联盟等方式,推进相互之间学习成果的互认。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将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转换成学分进行存储,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为学习者申请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提供依据。
(十)创新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教学变革需要
围绕课程建设和学生自主学习,加快建成一支适应开放教育特点、擅长运用信息技术教学的专兼职结合教师队伍。通过招聘、引进、培养、培训等方式,重点在课程设计、资源开发、软件开发、学习咨询、教学组织、学习引导等方面,建设专职教师队伍。通过培训开放大学系统的教师,广泛聘请高水平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措施,开展教学辅导,确保每门课程都有辅导教师,形成一大批提供远程学习导学、助学和促学的专兼职教师。以课程设计为核心,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以网络教学为重点,组建课程教学团队。以服务学生为目标,组建课程辅导团队。为学生配备助学咨询教师,提供选课指导、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学习方法引导、学业咨询与提醒、学习资源获取、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为学生配备专业学习辅导教师,为学习者提供在线辅导和答疑。
(十一)积极开展多方合作,汇聚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开放大学通过联盟、共建等形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办学,引进课程、专业、师资、技术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形成社会广泛参与、资源共建共享、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办学模式。加快推进与各类高水平在线教育的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满足学生多样化、多途径获取知识的选择。深入开展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特色优势和职业资源优势,开展职业培训合作,探索开发多种适合学生网络学习的工具和软件,增强自主学习的交互性和有效性。加强引进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视频公开课、精品课程、各类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机制、标准、技术与平台。整合国家和高等学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及相关学习资源,推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服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十二)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依法治校,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框架。制定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使章程成为学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作为制定、修改、完善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完善决策机制,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办学系统组成的决策机构,广泛吸引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开放大学办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质量保证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切实发挥各委员会作用,提高办学水平。创新教师岗位职责分类,完善相应的考评制度和职务评聘办法。完善学校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优化学校日常运行流程,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办学效益。探索网络教育条件下学校日常运行模式。加强网络监管,确保网络安全,规范网上教学和学习行为。丰富学生管理方式,创新以课程为单位的学生管理模式。推进网上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开放大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地方要将开放大学纳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开放大学协调推进机制,解决开放大学办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新型大学要求,支持开放大学创新与发展,加强对开放大学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和质量评估。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加对开放大学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开放大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建立学习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开放大学办学和服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
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开放大学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合理确定开放大学教职工编制,积极支持开放大学开展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保障开放大学教育教学需求。要为开放大学引进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提供通道和优惠条件,鼓励高校名师和行业专家参与开放大学教育教学。鼓励一流大学与开放大学开展在线教育合作,在资源共享、学分互认等方面积极探索。鼓励开放大学在“学分银行”建设、学习成果转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开放大学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程序备案或审批。开放大学实行注册入学,学生修完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即可获得课程证书,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与非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授予相应学位。
(四)强化评估监督
强化对开放大学的评估与监督,围绕12项主要任务,研制开放大学办学基础能力和质量保障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发布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