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重点检查各地全面改薄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到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足额落实规划承诺建设资金,以及公开公示项目规划、办学标准、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等4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本届政府启动实施的重大教育民生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也是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工程。按照中央深改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是督促各地贯彻中央精准扶贫战略,落实全面改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9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工作要覆盖2014-2016年全面改薄项目规划中的所有学校,要对照自查情况表进行自评,并撰写自查报告,有关报告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2月上旬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据了解,此次督导有3个创新点:一是通过网络测评了解师生满意度,要求项目学校组织不少于5%的学生和教师完成网络测评工作;二是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发现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专项督导针对性,探索“互联网+”教育督导新路径;三是委托独立第三方参与督导评估,以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此次督查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日常监测、各地自查、实地督导和第三方评估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督促各地精准整改,务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