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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坚持普教职教协调发展
2002-02-12    谢俐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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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开局的2001年,是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和调整力度最大的一年。年初,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市、县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以江总书记在全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的思想,形成了职业教育必须“做大做强”的共识,作出了加快职教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战略性决策。这一年,全省普职招生比由2000年的53∶47转变为50.2∶49.8。中职招生总量比上年增加3.8万人,增幅达20.6%,五年来招生增幅首次超过普通高中。

  去年上半年,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厅领导在听取调查情况汇报、分析中职发展现状时一致认定,导致近两年中职滑坡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在实际工作中调控措施不到位。这种领导层认识上的“滑坡”,比中职招生滑坡的后果更严重,影响也更大。要使浙江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十五”期间有新的发展,首先必须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不动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宏观调控。为此,省政府在《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地在加快发展高中段教育的进程中,必须加强对初中后分流的宏观调控,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以上,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省教育强县应率先垂范。凡当年中职招生比例低于50%的,不得申报教育强县;评上教育强县后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教育强县’称号。”

  省政府的这一规定,迅速转化为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实际行动。在2001年招生中,各地都想方设法加强对初中后分流的调控,创设有利于中职发展的空间。金华是历年来“普高热”最突出的市,该市政府和教委要求所辖县、市在编报2001年高中段招生计划时确保1∶1;要求普通高中招生严格做到不超计划,不超班额,不降录取分数线;未经市教委批准,各县(市)不得中途更改招生计划。去年该市普职招生比多年来首次达到1∶1。

  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各地还采取了不少鼓励学生报考中职的特殊政策。义乌市教委出资80多万元作为职校录取新生的奖学金。长兴县、椒江区向志愿就读职校的初中毕业生发放面值300元的教育券,作为政府给职校新生的学费补贴。椒江区公办职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由上年的800元增加到1300元。黄岩区教委加大对农字号职校的投入,支持黄岩农职校免费招收新生,促使该校去年首次出现招生爆满。

  事实告诉我们,在普高过热的背景下,由地方政府对高中段普职招生比例作出硬性规定,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实际可行的。这是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有一定发展空间的保护性措施,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如果说,部分家长反对子女就读职校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盲目行为,那么,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置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于不顾,盲目扩大普高招生规模,无疑是教育宏观管理上的严重缺位和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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