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足,牵动全局。为确保完成中职实际招生总数达到并超过4万人的目标,浙江省今年对中专招生实行了改革并作出若干规定:
——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中专招生纳入当地高中段的统一招生计划,对完成任务的市,省里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改进跨市招生办法。从2002年起,只允许招收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高职院及其中专部;由省属单位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专;属省一级重点职校的中专省级示范专业;涉农专业及其他有特殊理由须跨市招生的专业实行跨市招生。
——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从2002年起,除“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外,省、市两级不再向中专学校下达当年招生计划,允许学校自主确定并调整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允许学校在9月底前进行补招;允许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学习一年后再分专业;各地不再统一组织大规模的初中毕业生体检工作。
——进行提前自主招生试点。允许试点学校在中考前一个月面向全省初三学生发布招生信息,允许学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办法。
——整顿和规范招生秩序。不允许散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有偿招生,严禁非法中介进行招生,杜绝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地方保护倾向。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倡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本报记者 朱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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