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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红: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
2013-12-1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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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

李卫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各重要领域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是我国新形势下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和保障。

  一、深刻认识三中全会精神对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党的十八大统一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必须抓紧推进全面改革。”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党的十八大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共同目的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地结合起来,自觉用三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大从新的战略布局高度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这一重要论述,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我们党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扩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范围的同时,加强规范、提高质量,推进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监管和服务,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方面的独特而不可或缺的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增强国家语言实力和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要在坚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深化改革的角度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决定》的相关部分涵盖了包括语言文字工作在内的整个文化建设方面的改革创新指向要求,对指导和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刻领会:

  一是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重大意义。《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包含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六大领域的改革。要不要进行这样的改革,事关能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问题。在这样重大问题面前,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语言文字事业及其所有语言文字工作者,必须投身其中,而决不能置身事外。

  二是深刻领会改革的恒久性和紧迫性。《决定》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改革创新;只有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推动事业的发展。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紧迫感,按照三中全会精神来思考和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繁荣。

  三是深刻领会相关领域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五个方面的改革新思路新要求,都与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密切相关。归纳起来,主要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转变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以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反映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流动,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我们要自觉以上述改革新思路新要求来指导和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全面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充分认清语言文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是十八大确定的战略任务。我们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同时又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处于这个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总部署。在上述总目标和总部署中,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战略任务,都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表明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

  从全球视野看,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持续发展并复杂多变;数字信息技术和网络新媒体迅猛发展,使人类社会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信息流通空前活跃,信息流量空前庞大,传播方式与人际交流方式更加多样化,社会所需语言服务类型与日俱增。同样,在我国,由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历史性巨变和数字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环境和应用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方面,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得到落实,并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推广普及,普通话普及率已由上世纪末的53.06%上升到现在的70%,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社会语言生活十分活跃,新的语言现象层出不穷,人们的语言观念日趋开放多元,语言文字服务呈现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通用语言文字的非规范现象十分突出。如社会用字和媒体用字用语失范,有意无意改变或歪曲了词语的正确含义。特别是网络传播用语用字随意、混乱,甚至出现语言暴力现象。一些青少年出现提笔忘字和书写差错、用字失范现象。与此同时,语言热点问题日益增多,语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频繁出现。这些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都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课题。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许多需要提高和完善的环节。例如,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不足,这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对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语委和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不够强,依法管理能力不足,依法管理的体制和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的机制还不健全,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不到位,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不高,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工作载体有待创新,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等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有待加强,这与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需求不相适应;国家语言实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意识需要进一步树立,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意识亟待增强,这与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和对外开放的需求不相适应。

  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依法推进,提升能力,强化服务,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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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

  2012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这个《规划纲要》是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而制定的。我们要在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的过程中,全力推进《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实施,进一步充实和切实落实各项改革创新的具体举措,力求取得良好的新成效。

  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方面,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树立四种新理念。深化改革是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锐意改革创新,是应对和解决语言文字工作面临各种挑战和问题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方法。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树立四种新理念,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语言文字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持续发展。

  一要树立“资源”理念。在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时代,在经济一体化、社会信息化进程中,资源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要素,文化资源的战略价值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理解语言文字这一重要文化资源的战略地位和价值,充分认识语言文字本体及其产品既是现代社会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更是战略性文化资源和现代化建设各领域的基础性资源,积极利用和开发语言文字资源,更好地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服务。

  二要树立“文化力”理念。“文化力”是由文化要素构成的文化生产力、文化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文化力”已成为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被有经济、政治和文化实力的国家所倚重。语言文字既是“文化力”的基础性要素,又具有自身独特的功能和力量,是“文化力”的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改革取向,同样适用于解放、发展和增强语言文字的“文化力”。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文化力”理念,增强语言文化强国意识,增强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意识,通过改革创新促进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繁荣,提升国家语言文化实力。

  三要树立“融入”理念。语言文字工作无论作为教育、文化的一个部门,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但它又是一个与各领域相关性极强的部门和基础性突出的学科,具有社会性广泛性的特点。在经济一体化、社会信息化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必须拓宽视野,跳出传统的圈子,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融入各个领域的发展进程,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发挥正能量作用,并推进自身的发展、实现自身的价值。这就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树立“融入”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在主动“融入”方面拓宽视野、开动脑筋、多下功夫。

  四要树立“服务”理念。在现代科技和传媒高度发达,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当今社会,语言文字作为信息文化载体的应用呈现空前流量、高速传播和无所不往的景象。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我国语言文字社会服务还处于滞后状态。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是时代发展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呼唤和要求,是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是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创新的广阔天地。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调整和充实相关内容,使之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国家语言文字专门法规和部门规章,尽早出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和《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推动尚未出台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实施地方性专门法规;已经出台地方性专门法规的省份,应依照国家专门法规和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修订和充实地方性专门法规。经过几年努力,逐步形成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龙头的完整的中国特色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法制保障。

  (三)创新业务工作方式,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语言文字业务工作方式和机制。一是创新调研方式。加强对新领域的工作和政策调研,如针对语言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区、自贸区和其他特殊区域的语言文字使用和政策指导调研;围绕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开展跨境语言、政府网络译名、海防和边疆用语用字情况调研,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传媒和网络传播平台,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中华经典诵写讲”等各项活动的水平和影响力。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国情、语情和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对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业务培训,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民族语言的科学保护,提升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四是积极探索语言文化产业新思路、新形式。

  加强语言文字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标准、应用能力标准、评测认证标准、通用手语和盲文标准以及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研究建立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机制,完善外语词规范中文译名发布机制,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构建国民语言文字能力测评体系,提高公众和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四)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强化监管和服务双重功能。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应用要求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督查范围,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主体和综合执法机制,加大语委、教育、工商、城管、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综合执法力度。增强相关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完善和细化执法程序和标准,切实依法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管理。充分尊重和依靠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建立健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机制。积极争取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本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纳入各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督查监管范围,形成长效督查监管机制。

  一要创新监管方式,实行科学监管。探索并建立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自律等综合手段实施督查的新体系,建设基于数字网络技术和覆盖广泛、查询便捷的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应用监督检查与咨询服务网络平台,实行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实效,并把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二要创新服务方式,构建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积极发挥好语言文字社会服务功能,着力构建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三要构建语言安全体系,维护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

  (五)扩大对外开放,增强中国文化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语言文字领域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巩固和创新多种途径加强语言文字的对外交流和传播,积极配合和参与国家对外文化、教育交流,拓展中华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相关涉外机构和文化、教育、传媒机构的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可行有效的协作机制,创新多样化合作方式,通过孔子学院教学、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活动、对外汉语教育培训、传媒和新媒体对外宣传报道、国际学术业务交流和科研项目合作,以及民间外交、青年交流活动等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主动地开展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中国文化对外交流合作,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为展示当代中国和平发展的国家形象和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理解信任发挥积极作用。

  (六)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入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积极推进语言文字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起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的语言文字体制机制,从制度和体制上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语委要加强对全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指导推进工作。建立健全语委议事制度,包括建立健全语委、语委咨询委员会、部际联席会议和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各专业机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发挥专家群体和社会组织的智力支持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和协调运作机制。地方政府语言文字行政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监管和和谐语言环境构建等职责,推进本区域语言文字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在深化改革中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语委委员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支持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必将极大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我们全面推进和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带来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推进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语言文字制度体系,努力开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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