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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长周济: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2003-03-25    记者 尹鸿祝 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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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新任教育部部长周济24日对遏止学校乱收费现象的蔓延态度坚决。

    在教育部24日举行的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济强调,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乱收费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有的还相当严重。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治理。他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十项治理工作要求:

    今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要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各个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各地要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哪个地方出现了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要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一定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家喻户晓。

    周济同时指出,2003年全国高校的收费标准也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高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在严格、科学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实行按成本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他说,一些普通高校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并借机高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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