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小学的陆续开学,教育乱收费又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此前,来自江苏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的中小学教育已赫然名列“十大暴利行业”之一。可见,教育部长的这一指示非常必要。
然而,恕笔者直言,仅凭周部长以及教育部发出几个“不得”的禁令,就要制止重点学校不仅名目繁多、而且相当程度上还是“愿打愿挨”的乱收费,那可能性微乎其微。事情明摆着,要杜绝乱收费行为,就不能不追问为什么会出现屡禁不止的乱收费现象。只有解决了乱收费这种表象背后的社会问题,才算是真正抓住了问题的根本,也才真正能够解决乱收费问题。
在人们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接受更好的教育,无疑每一个家庭必然的选择。可是,现在好学校、重点校需求的极度旺盛与相应资源的极为短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矛盾,使众多家庭选择的空间极为有限。而重点校这样的优质教育资源,与经济资源最大的不同之处,又在于它不是靠钱能在短时间内“堆”出来的,而是一个经济投入与文化传承的漫长积淀过程。在这样一个不能不尊重的规律面前,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就成了一个可以左右乱收费的关键问题,摆在了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面前,对其魄力与创造力形成了挑战。
不难想象,假如我们的社会制定了一套非常科学规范的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管理制度,在我们的子女具备上重点校的素质资格并能顺利进入时,哪一家学校还敢乱收费?哪一位家长又非有“赞助”的瘾?可是,如果我们的子女具备了上重点学校的全部素质,仅仅因为没有别的门路可走时,我们是希望能花上一笔尚能承受的钱进入重点校?还是希望在表面“公事公办”、实则暗箱操作的情况下,满腔悲愤地“求入无门”呢?在这样背景下产生的“乱收费”,我们在谴责学校的同时,是不是更该谴责社会没有一套令人服气的规则呢?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不仅涉及教育乱收费等现实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社会公平等现代文明大事。只有规则公正,程序透明,操作性强,才能真正杜绝“条子”、“面子”、“票子”的干扰,“义务教育不得收取‘赞助费’”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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