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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一费制"
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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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一费制”收费办法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顺利推行, 5月28日至29 日,教育部在甘肃兰州召开了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重庆、广西、安徽、江西、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等8个省份教育厅负责同志介绍了本省“一费制”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与会代表针对“一费制”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保庆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一致认为,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治理学校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一费制”的推行,不仅有利于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有利于推动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有利于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代表们表示,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抓实抓好。

  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几年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坚决的措施,“一费制”是其中的一项重大措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 2001 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学和初中进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试点, 2002 年开始在所有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实行。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近几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每年均下发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2002 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以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 年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等 7 个部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 7 部门《关于 2003 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去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已经下发。《意见》要求从 2004 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治理乱收费的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费制”收费办法也在实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拥护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希望能全面落实。据了解,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制定全面推行“一费制”具体实施方案,全国有超过半数的省份已经完成了“一费制”实施方案的前期制定工作。其余省份也正在抓紧调研和测定具体标准。秋季开学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开始推行。

  张保庆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对治理乱收费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推行“一费制”的自觉性;各地制订的实施办法,必须严格执行两部一委关于“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各项政策规定;在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过程中,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坚决狠抓治理乱收费,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推动政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既不能因投入不足、教育经费有缺口就放松对乱收费的治理,也不能只抓乱收费,而忽略了抓住时机推动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认真解决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张保庆同志强调,不管有什么困难,各地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必须完成“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开始推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迟这两项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后,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执行“一费制”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一些省市进行重点检查。

背景资料:什么是“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

  完整“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要求各地对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在严格、合理地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标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许再乱收其他费用,这样就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了对学校收费的管理,也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费制”已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3年,得到群众的积极拥护。今年秋季,根据国务院批准下发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一费制”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

链接:教育部官员就“一费制”收费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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