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开学了,笔者看到本地物价局、文教局联合发文,明确公布了今年下学期收费标准,强调了杜绝乱收费的禁令,并建议各地主动与银行合作,搞好收费工作。
这样的文件是每学期开学前必定收到的。上面的三个方面工作,惟有第三条,即与银行合作,搞好收费工作得到了落实,其他两项在执行时都有不同程度地打折扣的现象。学校之所以愿意与银行合作收费,是因为开学初巨额收费最终仍要放进银行,不如把银行工作人员请进门,既多了个帮手,还可以禁绝假币现象;对银行来说,巨款的存入也为部门增财,何乐而不为?
学校与银行合作,保证了缴上来的钱币是“真”的,但不能保证那些费用的数目是“实”的。笔者突发异想:既然学校与银行已经很好地合作起来了,能不能借制度苛严、服务周到的银行“管”住屡禁不止的乱收费行为呢?具体做法是:由省、市或县(区)教育部门跟服务网点较多的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由有权制定收费项目的物价、教育部门出具《代理收费委托书》,银行根据委托书中的项目、标准向每一位学生收取费用。
学校收费“银行化”并不是什么新鲜招儿,而是经费管理中惯用的“收支分离”规则。由来已久的学校乱收费问题之所以得不到根治,原因就是学校这只可疑的“手”与钱“零距离”接触,自己公布收费项目和数目,自己又去收,难免出现一些乱收费行为。现在,全国各地都把教育收费当成焦点问题来抓,出台了“收费卡制度”、“公示制”、“一费制”、“聘请收费监督员”等一系列禁绝乱收费的招儿。这些招儿无非是从“知情”角度入手打击乱收费,但仍不能解决学校边报收费项目和标准边收费这个含糊不清的问题,一如“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一样,只要让学校继续收下去,乱收费就不可能杜绝。
学校收费实行“银行化”,实际是剥夺了学校的代理收费权,移交给一贯依规收费的银行。物价和教育部门把收费的权力下放给银行,要比下放给学校让人放心得多。从此,学生和家长只管凭银行的催缴单到银行缴费,你学校向学生收一分钱都是乱收费,人人都可以拒交、举报。大家都省却了乱收费的烦恼之余,还能从中得到一些便利:教育主管部门不必再担心基层学校坐收坐支或透支使用,还能根据管理权限从异地调看各地学生收费收支情况;学校也获得了自清自证的机会,重塑自身形象;学生家长可以划卡、转账缴费,甚至申请自行划拨等银行业务,不必取出现金再写上孩子的姓名(为防假币)缴费;另外,数目庞大、源源不断的学生缴费,也将使银行从中得益。
收支分离,使教育主管部门省心,学生和家长们放心,乱收费的学校死心,银行也称心,我想是一举多得的好招,教育部门不妨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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