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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
2007-11-03  北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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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由北京大学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创办于2004年的北京论坛,以“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为总主题,以北京雄厚的文化底蕴为依托,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促进亚洲太平洋地区乃至世界的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论坛相信不同的文明在和平的环境中交汇始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

  第四届北京论坛将于11月2日-4日在京举办,主题为“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模式”,分为:“爱智与弘道:人文奥运的哲学基础”;“族群交往与宗教共处”;“多元文明冲突与对话中语言的认同与流变”;“全球化趋势中企业的跨国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 “人口发展的多元模式与健康保障”; “多元文化、和谐社会与可选择的现代性:新媒体与社会发展”; “人类遗产对文明进步的启示”; “社会变革与大学发展”八个分论坛。近日,《中华读书报》就各分论坛论题,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学者、专家展开访谈讨论,文章已经陆续刊登,本网将予以转载,以飨读者。

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

  采访人:本报记者韩晓东

  受访人:刘鹏(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主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要在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还要对员工、用户、伙伴、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方负责,对自然环境及子孙后代负责,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看,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在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注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此外还要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不断降低资源消耗,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应该通过多方合力来实现。除了政府引导、企业自觉、舆论监督外,企业员工和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行业组织和雇主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企业商业伙伴加强审核评估、环境保护组织加强监督宣传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读书报: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其理论研究的发展脉络是怎样的?为什么“企业社会责任”在近年来得到了空前强调?

  刘鹏: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对企业提出的期望与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企业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对科技、教育、文化、环境等各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众多社会主体利益的交汇点,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现代社会对企业的普遍期望和要求。

  早在20世纪初期,西方学者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主要是在学术研究领域内传播。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国家出现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逐渐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进入21世纪以后,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西方国家政府、消费者组织、工会组织、环境保护组织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推动下,一些跨国公司开始制定生产守则、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规则、倡议、标准等纷纷出台。联合国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号召企业在各自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实现企业可持续增长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的目标。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制定工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全球约8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3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化的浪潮。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许多学者和组织提出了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有代表性的有三个:一是“三个同心圆”。由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内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的基本责任,即为投资者提供回报,为社会提供产品,为员工提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中间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要与社会价值观和关注重大社会问题相结合,如保护环境、合理对待员工、回应顾客期望等;外圆是企业更广泛的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如消除社会贫困、防止城市衰败等。二是“金字塔”。由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提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的慈善责任之和,也就是社会在要求企业完成经济使命的同时,期望企业遵守法律、符合伦理、热心公益事业。三是“三重底线”。由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提出,认为企业行为要满足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与环境底线,并且不仅是衡量和报告企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业绩,而且包括一系列的价值观、问题和过程,企业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与社会的期望,以及经营活动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我国在系统研究国外的社会责任理论后,也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很多大同小异的概念和定义,一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要在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还要对员工、用户、伙伴、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方负责,对自然环境及子孙后代负责,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自愿选择的程度,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划分为必尽之责任、应尽之责任和愿尽之责任:必尽之责任是指企业要以法律责任为前提,法律是社会强制力,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必须接受约束;应尽之责任,指企业要以经济责任为基础,企业是营利组织,不能持续实现盈利目标,就失去了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愿尽之责任,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有高尚的商业伦理标准,愿意为社会作出更多的奉献,是企业自由选择的权利,也是企业实现价值的重要体现。

  读书报:请介绍一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刘鹏: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改革开放以前,虽然没有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但我国广大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却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增加社会财富,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积极解决职工就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职工的社会福利和后勤生活保障等等,这些都是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表现。改革开放以后,西方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思想开始进入我国并不断扩大影响,我国也逐步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实践。一方面,随着我国不断对外开放,众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一些跨国公司在与我国企业进行合作和贸易时,对国内企业是否符合其认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对其供应链上的企业开始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审查,使我国的出口加工型企业加强社会责任的认识,并积极开展行动,企业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企业和社会关注的话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企业逐渐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确立了企业的法人地位,奠定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随后,环境保护法、工会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捐赠法等法律陆续出台,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基础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2006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一年,是第一次从法律法规、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等各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加以肯定的一年。重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提出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并提出遵守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具体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了“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

  我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包括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环保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都逐步开始重视和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目前,我国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央重点骨干企业,都积极主动地加入到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潮流中,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企业联合会是全球第一个支持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国家级雇主组织,并成立了“中国企联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扩大了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

  读书报:从您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我国企业履践社会责任的状况是怎样的?哪些方面已到位,哪些方面有待提高?

  刘鹏:随着我国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逐步提高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许多企业也在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经从单纯追求利润目标的营利组织发展到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重点也不尽相同,从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看,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在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注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此外还要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不断降低资源消耗,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读书报:近年来一轮又一轮的“民工讨薪潮”,以及最近的“山西黑煤窑事件”,是否反映出我国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在一些基本层面的社会责任履行上,仍然欠缺太多?

  刘鹏:近年来我国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总体情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个别企业在劳动管理上的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表现在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和职业安全等各个方面,如不依法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克扣、拖欠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无偿延长劳动时间,不缴或少缴职工社会保险,漠视员工职业安全健康,进行就业和职业歧视,甚至存在着雇佣童工、强迫劳动和强制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读书报:怎样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认识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刘鹏:保护环境、降低资源消耗,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达国家有关环境和健康的法律日益严格,欧盟等发达国家相继提高食品及农副产品中有关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的规定、发布报废电子电器设备循环使用、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以及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的法令。其立法思想是要延伸企业的环境责任,建立资源开发、加工、产品设计、组装、销售、使用和分类回收、再生利用的闭合循环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实施清洁生产、提倡绿色消费,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土地、淡水、能源、矿产等资源相对不足和生态环境恶化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升环境意识,不断降低资源消耗量,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参与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通过加强战略规划、实施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我国100%的中央企业都有专门处理环境和能耗问题的部门,并建立了完备的制度和措施,与历史相比,90%的企业降低了能耗水平。

  读书报: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最近十年持续不断地向外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而且毫不隐晦地“自爆家丑”,这样的做法越来越受到消费者欢迎。这带给我们什么启发?

  刘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7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出现的,目前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这些报告一般都是介绍本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机制、所开展的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社会责任报告实际上是企业与社会沟通的一种方式,增加了企业的透明度。企业编制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有利于企业总结自己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和问题,以便能够持续改进;有利于各利益相关方和全社会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形成必要的社会监督。对于我国企业来说,编制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还有利于让世界了解我国企业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树立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正面形象。

  2006年3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向社会发布了第一份中国中央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中国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了一个榜样。

  编制社会责任报告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明确报告的对象。社会责任报告是面向社会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报告是为所有对该企业感兴趣的人准备的,而不是为个别群体或个别人的。这就决定了报告应针对利益相关者感兴趣的问题作出回答。二是遵循基本相同的模式。对于应如何撰写社会责任报告,不少机构都提出过应遵循的原则,其中透明性、客观性、完整性、准确性、实效性等原则,都可作为企业编制报告的依据。三是不应回避报告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少国外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往往存在只说成绩、不说问题的倾向。近来一些著名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因隐瞒或未全部披露社会责任相关内容,使社会责任报告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

  读书报:在第三个方面,媒体的监督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刘鹏:的确如此。政府部门一般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要求和规定,使企业能依法和规范地从事社会责任实践,同时通过倡导、鼓励、奖励等措施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开展。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超越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之外的,政府的力量难以涉及这部分内容,而新闻媒体则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全面监督企业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一方面,加大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责任舆论压力;另一方面,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理念和企业成功经验,使企业和社会各界提高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为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铺平道路。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逐年增加,初步统计,2006年,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主题的“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有1123篇报道,是2000年报道数的14.2倍。2006年以来我国发生的重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譬如富士康事件、外资企业工会事件、红心鸭蛋、多宝鱼、SK-Ⅱ等事件,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广泛报道,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

  读书报: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应该通过多方合力来实现。除了政府引导、企业自觉、舆论监督外,公众“要求”似也需加强。

  刘鹏:国际社会责任运动最初就起源于消费者对违反社会责任企业的抵制。在80年代以来掀起的社会责任活动高潮中,消费者的参与和压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所起的推动作用,就不可能有社会责任今天的规模和影响。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为。消费者通过负责任的消费行为向企业发出信号,如果企业不遵守法律,侵害职工权益,污染环境,即便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具有优势,消费者也会拒绝购买产品,从而迫使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近些年来,我国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消费者组织等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已发生一定变化,如消费者的投诉性质发生了变化,消费权益的主张也逐步升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消协对2006年受理投诉的性质进行分析,发现人格尊严问题比2005年有所上升,而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假冒、广告、虚假产品等事项都有所下降,这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意识进一步觉醒,对企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权益主张,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从“保质保量、货真价实”向“平等交易、消费尊严”转变,这些都大大推动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读书报:企业实现社会责任链上的其他环节(如行业协会等)该发挥怎样的作用,以达成共同目的?

  刘鹏: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行业组织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表明,行业组织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中发挥了特殊的重要作用,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行业组织比较健全,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理念,把坚持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实现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作为重点,倡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还要积极制订行业社会责任指南和技术规则,搭建为企业推行社会责任服务的平台,开展有关培训和宣传,指导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撰写和发布等。

  从各国实践看,雇主组织或企业组织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雇主组织和企业组织由于其具有企业利益代表的特殊身份,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商业伙伴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采购商、战略合作伙伴等。为了避免全球经营过程中的社会责任风险,商业伙伴通过供应链审查向上下游企业施加责任压力,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00年以后,几乎所有的欧美企业都对其全球供应商和承包商实施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和评估,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影响较大的是跨国公司验厂和产业链认证活动。所谓验厂就是“客户验厂”,是跨国公司根据其制定的生产守则的要求,每年到其供应商工厂进行劳工标准的检查。据估计,从1997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至少已有30000多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有的企业因表现良好获得更多的订单,部分企业则因为没有改善诚意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跨国公司验厂成为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压力源。

  在国内,一些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责任采购体系,如北京物美超市实施“不合格商品两小时快速下架处理机制”,对国家权威部门公布下架商品实现两小时快速下架保护顾客利益机制,并制定了《供应商评审准入制度与管理流程》,向消费者做出了比政府要求更高的承诺。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国内企业必然成为供应链审查新的执行主体,届时,商业伙伴将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压力源之一。

  此外,“责任投资运动”也可以利用其独特的责任投资理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使用多种策略去除那些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佳的公司,而将资金投资在那些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促进公司更好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读书报: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有哪些?

  刘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对于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我国综合国力,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至关重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局面,建立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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