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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负责人详细解读《通用规范汉字表》
2009-08-12    中国语言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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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1.《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基本情况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

  字表收字8 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 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 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 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 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2.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情况

  汉字历史悠久,使用人口众多,使用状况复杂,汉字之学渊深如海。研制一个当前社会语言生活适用的字表,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字表研制从2001年开始,历时8年,先后召开学术会、审议会、征求意见会等大型会议80余次,参与讨论的海内外专家学者3 000多人次,前后修改90余稿。可以说,字表是大家共同锤炼出来的。

  字表的研制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充分利用语料库资源,采用计算机统计技术。使用的主要语料库有: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9 100万字)。北京语言大学“现代新闻媒体动态流通语料库”(3.5亿字)。字表研制过程中建立的“教育科普综合语料库”(404万字)、“儿童文学语料库”(570万字)、“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语料库”(560万字)。同时还参考了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2005-2008年建立的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有声媒体、教育教材等海量语料库及海内外几十个语料库。这些语料库提供了现代用字的统计数据,为字表研制奠定了科学基础。

  第二,继承已有成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课题组系统地收集与字表研制相关的文献资料,梳理出字表必须面对的若干学术问题和社会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召开学术座谈会,广泛深入地听取各领域的意见,并就一些重要问题的处理召开学术审议会,做出学术决策。这为字表研制提供了学术基础。

  第三,广泛征集用字,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向教育、文化、科技、民政、公安、军事、测绘、新闻出版、文物图书、广播影视、信息处理、辞书编纂、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了解用字需求,征集需补入字表的汉字,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就字表及其实施等问题,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解放军有关单位、中科院、社科院、国家测绘局、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为字表的研制及以后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基础。

  第四,以方便人民语言生活为目的,兼顾稳定与创新。建国以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记录现代汉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很好地保证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信息时代的来临,对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需提高标准化程度,方便信息储存、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换;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如医学、化学等)的用字进入了一般大众的阅读层面,社会用字有所扩大。为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不造成大的波动,字表重视与已有规范标准的继承和衔接,同时又对已有规范进行整合与优化,拓宽了通用领域用字的范围,慎重处理了类推简化、异体字等有关问题。

  3.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制定和发布有哪些重要意义

  字表是适应新世纪语言生活需要、体现国家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字表的研制与实施,是为了利国便民,满足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的需要,方便人们的语言生活,促进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国际交流、信息化等事业的发展。

  (1)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于2000年10月颁布,其中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字表确定了“规范汉字”在通用层面上的字量、字级和字形规范,使“规范汉字”这一法律概念落到了实处。

  (2)更好地满足新世纪语言生活的需要。21世纪的中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用字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动,文字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和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仅促使用字范围扩大,而且要求文字实现标准化,要求社会用字更加规范化。字表合理收取一二级字,增加三级字,恢复部分异体字,就是为了满足新世纪用字范围和规范理念的需求,促进国家的信息化建设。

  (3)整合和优化已有规范,更好地体现新世纪的文字理念。字表继承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简化字总表》(198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等字表的规范原则和精神,并根据新世纪的语言生活和文字理念,兼顾汉字应用的科学性与社会性,对已有规范文件进行整合和优化,集分散规范于一体,增强规范的科学性和使用上的便利。字表保持通用领域内汉字的系统性,进行有限类推简化,恢复部分异体字;照顾汉字在两岸四地的使用情况和国际化的需求,编制《简繁汉字对照表》以利沟通;采取灵活的用字要求,允许表外字有条件使用等,都是新世纪文字理念的具体体现。

  4. 《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解决了哪些重大问题

  字表涉及问题众多,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社会性,研制难度很大。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有五个:

  第一,关于汉字简繁问题。字表研制过程中,对繁体字恢复和类推简化问题,曾进行过反复的研讨。研制组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第二,关于异体字问题。为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淼”“堃”“昇”等。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第三,关于字形问题。字表对宋体字形进行了规范,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总结和制定了字形规则,对一些不符合字形规则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调。字形调整的原则是:尊重汉字结构,遵循统一规则,严格控制特例。字形调整的原则和字形规则,不仅使表内字的字形保持了系统性,也使今后大批量汉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新的字形不统一现象。

  第四,关于字表的属性。字表的研制,是以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满足现代语言生活的用字需要为目的,具有通用性、现代性和规范性。规范性是字表的本质属性。

  第五,关于字表的效力。字表的研制,充分考虑了社会各领域的用字需要。字表发布后,社会各领域的现代通用汉字,应使用表内字。个别情况下需要使用表外字的,仍可以使用,但要选用历史上确曾通用过的字形,不要任意类推简化、造字或改字。为确保字表的有效性,今后字表会根据语言生活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5. 《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语言文字关乎民族生计、国家命脉。字表的发布实施,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根据国务院关于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字表在发布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语言文字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是有历史传统的,当年《汉字简化方案》、《汉语拼音方案》都曾广泛地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字表的使用者是全体民众,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次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实践活动,可以充分发扬民主,问政于民,问道于贤,有利于字表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字表发布后的实施。

  6 《通用规范汉字表》怎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教育部、国家语委高度重视字表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部领导为组长、多个司局参加的领导小组。最近已连续召开四个座谈会,分别向社会文字应用领域、高校和学术团体、新闻媒体和文化艺术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很受教益。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定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业队伍,畅通渠道,做好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对大众提出的问题或疑惑,分阶段地进行集中说明,做好解释工作;秉承科学精神,组织专家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并尽量吸收合理成分,以完善字表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 2009年8月13日 )和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www.china-language. gov.cn),具体通讯方式见征求意见《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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