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通用规范汉字表》坚持简化原则 没有恢复繁体字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吴晶、孙铁翔)知名语言文字专家王宁27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历时10年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在坚持简化原则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港澳台地区学者和海外从事汉语教学人员的意见,没有恢复一个繁体字。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人员往来和信息交流的推进,简化字与繁体字对应的问题亟待解决。字表研制组组长王宁指出,弄清楚简化字和繁体字的对应关系十分重要。比如,简化字的“干”字对应着几个繁体字,涉及词语包括干净、干预、干部、树干等,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专门征求了香港、澳门和台湾用字专家的意见,制作了简繁易三种对照表。
据统计,《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了226个简化字,包括以前有的简化字以及群众已经广泛使用的普遍的字形。
王宁指出,维护汉字的基本稳定是《通用规范汉字表》制定的重要原则。从汉字发展的历史看,简化一直是主要趋势。新中国成立后,审慎进行文字改革,选择已经通行的简化字分批整理公布。简化字推行半个多世纪来,方便了几代人的认字写字,加快了成人扫盲步伐和教育普及,不仅中国人已经习惯使用简化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会也以简化字为正字标准,国际组织多以简化字为规范。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简化字的国际声誉也在逐渐提升。根据文字使用的社会性原则,坚持简化字是完全正确的。”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规定了简化字的规范汉字地位。同时明确规定,繁体字可在下列情形中保留或使用:文物古迹;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
王宁说,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古籍用字规范,会尽量和港澳台地区取得一致,不过度扩大差别。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着手开展一项工作,解决电脑中的简繁体字转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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