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稿
【关键词】教育地位
■毛泽东主席签发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教育地位的基本定位。
■邓小平同志关于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思想,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确立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教育事业大发展的序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立足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基本国情实际高度重视教育战略地位。我国初步完成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决策,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乃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张力,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60年前的10月1日,金秋的北京,天安门城楼。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在那一激荡中国人心田、震撼全世界的时刻,在广场上沸腾的群众游行队伍中,有一名北京奋斗中学的高三女学生,19岁,我的母亲。
母亲并不知道,当时在她的同龄人中,只有不到20%能够读完小学,6%能够念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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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签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公布了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这一纲领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教育地位的基本定位。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摧枯拉朽,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坚决改造”,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确立了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学龄人口、劳动人民、工农干部服务的途径,在实施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开展大规模扫盲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教育。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这是以法律形式第一次确认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地位。
1956年,新中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年9月,党的八大宣告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相应地,我国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也转变为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开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步伐。
此后10年,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大中小学教育及成人教育初具规模,全日制教育、业余教育和半工半读教育共同发展,向祖国建设各行各业输送了数以千万计文化素质较好的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教育事业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
但是,从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教育领域成为“重灾区”,学校教学秩序混乱,教师成为备受打击的对象,青少年失去正常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机会,社会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当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每况愈下时,整个民族文化素质必然走下坡路,年轻的共和国与世界发展之间本来正在缩小的差距,又在这10年间被拉大了。
1975年,谁也无法预料文化大革命何时落幕,中南海红墙内却有一个声音异乎寻常的响亮。“我们有个危机,可能发生在教育部门,把整个现代化水平拖住了。”这是邓小平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首次复出,主持中央党政军日常工作,表达了他要大力整顿当时严重混乱局面的决心,但因“四人帮”干扰未能如愿。
直至1977年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邓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他自告奋勇地提出分管教育和科技工作,以马克思主义者的非凡胆略和科学态度,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区,肯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确立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方向,全面纠正、平反教师和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使教育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拨乱反正的战线之一。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还亲自主持恢复了高考制度。一个崇尚科学、尊师重教的春天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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