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管理促进文化繁荣——访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
当今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是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其发展之快、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3.84亿,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增长率为28.9%;互联网普及率也从22.6%提升到28.9%;宽带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3.46亿,占整体互联 网用户的90.1%,年增长宽带用户7598万。截至2009年底,我国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达3.2亿,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28.8%;无线音乐用户规模达4.7亿,与2008年相比增长15%。2009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0.10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08年增长约19%。2009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58亿元人民币;其中,国产网络游戏达157.8亿元人民币,占总规模的61.2%,已成为市场主导。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2.65亿,较2008年增长41.5%。作为网络文化政府管理部门之一,文化部承担着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网吧等政府监管职责。近日,本报(指光明日报)就如何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专访了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
立法立规是管理的基础
欧阳坚说,我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正在持续、快速的发展,网络文化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我们也不可忽视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引发的“网瘾”问题,非法网络游戏存在的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都成为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阻碍了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欧阳坚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有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优秀、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多年来,文化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在对网络文化市场实施了大量卓有成效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网络文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欧阳坚认为,立法立规是管理的基础。他介绍说,文化部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坚持严格的主体准入管理,从源头规范网络文化市场主体资格。在内容管理上,文化部倡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增强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优秀文化,要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调整产品结构,专设机构人员负责产品内容自审自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完善网络文化内容监管制度,加强对进口和国产网络文化内容的审查备案管理,落实网络文化经营主体属地管理。另一方面,对适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网络文化产品及用于教学、培训等目的的产品给予政策扶持,以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产品打压不良产品的生存空间,推动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欧阳坚说:“要积极鼓励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的创造,创新生产机制,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力,让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优秀的思想文化通过先进科技的武装站上网络文化发展的浪尖,通过本国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来充分参与全球文化竞争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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