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公开斥责:“高校乱收费已经上瘾了!”高层的声音被本报“微观解读”,在我们接到的投诉中,教育乱收费接近1/3。“为了交齐各种的费用,我曾在食堂里拣剩饭吃。”一个贫困生在电话中说。
这并不是新生的问题———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数字,教育乱收费列入各类投诉之首,而在以往10年里,乱收费的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
有关专家在解读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时称:最主要的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资的严重不足。“不是学校在乱收费,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张保庆对此意见表示认同。
而《南方周末》对投诉梳理后发现,乱收费大部分出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即使查出学校乱收费的问题,也会因学校强调客观原因使处理结果软化,助长了学校乱收费的发展。
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教育产业化”提法和界定的不明确,成为违规滋生的温床。教育体制的改革让教育市场呈现出巨大商机,让有些人打着教育产业化幌子行违法之事。
那么,遇到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
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学校自身的违规行为,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另一类是指政府对学校或者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遇到这类问题,应向上级政府、纪检监察或部门反映。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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