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转变为“治理”意味着从“一元”走向“多元”、从“命令”走向“协作”。“教育治理”就是“治理”理念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
作为全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举措,2014年1月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将今后一个阶段全国教育工作的目标确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治理”的地位也正式由国家意志加以确立。
“治理”从概念的提出到内涵的完善都是相对于“管理”而言的。“治理”与“管理”同属于政治管理过程,在维持社会秩序这一最终目的上两者并无不同,但在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上,却存在着极大不同:从实施主体来看,“管理”是一元的,其实施主体一定是政府或社会公共机构;而“治理”的实施主体是多元的,“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从实施方式上来看,“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而“治理”则是上下互动的(甚至可以说并没有明显的上下差异),“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现。从“管理”转变为“治理”意味着从“一元”走向“多元”、从“命令”走向“协作”。“教育治理”就是“治理”理念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
达成“善治”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从治理的内涵来看,所谓“善治”应当包含以下特征:一是治理体系内各主体积极参与治理过程;二是治理体系内的信息要充分向各主体开放;三是各主体要对治理目标有着高度共识;四是各主体要对治理过程中其他主体的关切积极回应;五是治理流程要设置合理、降低成本以使治理过程高效;六是要有确保上述有效实现的法规和制度保障。中国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要在这个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中实施“治理”至少要面对以下几个难题:一是如何使各主体能够及时、充分地享有真实、有效、科学的教育信息;二是如何使各主体能够在治理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保证各项程序不被缺漏、干扰或僭越;三是如何进一步优化教育行政过程的流程设置;四是如何使教育治理体系内庞杂的主体有效沟通以形成共识。面对这些问题,传统教育行政方式无疑是捉襟见肘的,但信息化却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道路:
第一,信息化将为“治理”提供技术基础。高速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支撑下的信息化手段将使得教育信息和数据的采集更加深入广泛、快速高效;借助于智能移动终端,普通教师、学生,甚至社会大众都能迅速采集教育信息与数据,这些手段都有助于实现数据的“伴随式收集”。
第二,通过信息化可以实现“流程再造”。各项行政事项通过信息化改造设置将更加合理、流程将更加优化,行政过程也因此可检验、可追溯。在依托信息化方式再造的各项教育行政业务中各主体所处的定位清晰、权限明了,这些根植于信息化内涵之中的规范化设置能有效解决一般教育行政过程中的缺位、越位问题,使得各主体能够更好地紧守本分。
第三,通过信息化可实现“智慧决策”。成熟的大规模存储技术为海量教育数据的积淀带来了可能;利用信息化方式可以便利、即时、准确、科学地开展“数据挖掘”,形成海量数据库,从而使基于数据科学的决策系统的建设成为可能。
第四,信息技术将进一步促进“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第二代互联网技术和社交软件所引起的人类交往方式的深刻变革使得各主体获取和传递信息更加便利、表达诉求更为便捷,会大众利用社交软件构建的“自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一统天下,借助网络平台形成的“共同体”有助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大规模意见交互。
从以上四点说来,信息化就是推动“教育治理”、达成“教育善治”的必由之路。形成“教育共识”、推动“教育治理”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信息化无疑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这决不是说单靠信息化就能解决“教育治理”进程中的所有问题。事实上要使信息化在“教育治理”格局中充分发挥作用,还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更丰沃而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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