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出台后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
记者:根据该《规范》,对违反学术规定的惩处是由各高校自己制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否也要制订相应的惩处细则?
王旭明:的确有学界人士呼吁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违反学术规定的惩处措施。不过目前惩处措施还是由高校来制订实施为主。这是因为:首先,此规范重在“自律”;其次,高校是自主办学,对违规者的调查处理还是属于高校内务,政府管理部门不便过多干涉。
记者:由学校查自己的员工,是否会出现有失公正的情况?
王旭明:从实践情况看,各学校制订相关措施都是很慎密的,执行的效果也显而易见,并没有偏袒自己的员工。
本报记者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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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一副教授剽窃被解聘
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文章,认为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的《艾略特———不灭的诗魂》一书属剽窃行为。北大外语学院经过反复核查认为,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这本书剽窃《艾略特传》部分占到全书的74%。鉴于抄袭行为严重,北大将其解聘。
■链接二
北大学术规范部分内容
2002年3月15日,北京大学校长办公会通过《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规范指出,教师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如果有上述行为,予以解聘或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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