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11月17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杨步月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高等教育采取的是“福利制”,对受教育者免收学费,高校教育经费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国家对人才需求量的剧增,国家财政支出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高等教育日益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家相应地改革了高等教育的收费机制,把“大包大揽”变成了国家各级财政与受教育者共同分担,以弥补高校教育经费的不足。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将高等教育作为拉动内需、带动教育消费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抓,从而引发了高校大规模扩招和收费“双轨制”,即对计划内与计划外招收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随之而来的是,师资力量紧缺、教学设施超负荷运转、教学质量滑坡等一系列负面效应迅速显现。同时,面对节节攀升的学费,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堪重负。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及时制止了“双轨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教育部《关于对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说,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各地、各高等学校是否存在“双轨”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
然而,高校各种乱收费却屡禁不止,“转专业费”等乱收费无形中抬高了高校的门槛,有教育工作者警告说,目前我国大学生入学率仅有7%,与16%的高等教育大众化指标尚存在巨大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高校乱收费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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