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时,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限制,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北京青年报》11月22日)。
近几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连年递增,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到212万人,是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第一个毕业高峰年。从表面上看,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呈现出人才“供过于求”的局面,求职难、就业难成了不少大学毕业生、尤其是一般院校、冷门专业毕业生的一件头痛事;而实际的情况却是,目前高校毕业生还远远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些行业和部门在人才招聘市场上甚至会陷入“一才难求”的尴尬境地。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因之一在于,以往各城市接纳大学毕业生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因素的限制,户口问题成了大学毕业生合理流动以及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人才的极大障碍。取消大学毕业生就业户口限制的首要意义就是,它拆除了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打破了人才招聘使用上的条块分割,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某个地区扩展到全国,这将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人尽其才”用人机制的确立和高素质人才的脱颖而出。取消大学毕业生就业户口限制,必将引发我国就业机制和人才机制的重大革新。
取消大学毕业生就业户口限制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让每个大学毕业生享有了平等的就业权。以往的情况是,大多数大学生毕业之后,从哪里来就得回哪里去,先回到省,再回到市,最后回到县、乡、镇。一张户口本,使得从不同地区来的大学生,在就业人才市场上被区别对待,在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而就业权的不平等,实际上造成不同地区大学毕业生人格上的不平等,并由此形成了以排斥外地人为主要内容的地域歧视。
取消大学毕业生就业户口限制,还可视作我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国是世界上对人口户籍管理甚为严格的国家,现行的户籍制度一方面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村和城市两大板块(即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另一方面把全国人口限定在其户口所在地,虽允许其自由流动,却不允许其自由定居,因为“定居”某地的真正内涵是要拥有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取消大学毕业生就业户口限制,是自由定居的第一步,其未来的发展目标很可能就是,彻底打破户籍制度对于人们定居自由的限制,打破城乡的“二元结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取消大学毕业生户口限制,其意义就更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