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教育部:不允许有学生因贫困上不成大学
2003-07-22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保证今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教育部7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多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要求把解决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提高到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把保证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保证已在校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作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努力实现“确保没有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通知》强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银行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只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完全可以保证每一位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宣传跟不上。为此,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近期要立即对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认真的总结和检查。

  《通知》要求,每所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门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要挑选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同志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凡属高校自身能实行、能落实的政策与措施,各高等学校要不等不靠主动开展工作,狠抓落实。同时要全力配合银行部门,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通知》指出,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高级中学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一书,宣传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校的资助规定,必须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寄送有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今年录取的新生能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解除入学前的忧虑。凡是在今年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没有寄送有关资助政策介绍材料的高等学校,必须补寄。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今年新学期开学时,都要一律设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今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允许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如发生这类情况,要追究有关高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没有按时报到的新生,学校要查明原因。对由于经济困难原因而不能入学的新生,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让他们顺利入学。同时,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勤工助学工作,认真做好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各项工作。今年各高等学校尤其要不折不扣严肃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10%的规定。即:“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适当提高勤工助学补助标准,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高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等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第五届全民教育高层会议在京召开
· 对吉林省“隔代教育”的调查与思考
· 教育部举办"如何当好机关处长"研讨班
· 肯尼亚:很羡慕中国的农村教育
· 教育部表彰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运动会运动员
· 教育部:15高校明年起停招艺校免试生
· 从哲学角度看中国教育新理念
· 师范院校应推进成“人”教育
· 《规范汉字表》研制高层专家咨询会召开
· 中国教育电子厂商首次进“亚太500强”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