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青少年,尤其是城市青少年开始接触新媒体技术。就像电视等媒介普及初期一样,社会各界也开始关注计算机/互联网使用对青少年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新闻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就此问题进行了跟踪调查,它们联合发布了最近一期的五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情况报告。报告中介绍了我国青少年网络用户的特征、他们使用互联网的现状和变化,还探讨了互联网对青少年生活的影响。
■谁在上网?
在对家庭拥有电脑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用户中76.6%的人家里有电脑,其中联网的占76.4%。非用户家里有电脑的只占34.9%,其中联网的占21.4%。近80%的青少年用户从1999年开始使用互联网,27%的用户通过modem(调制解调器)上网。
青少年用户中男生略多于女生,年级越高,用户比例越高。其中,高中用户占高中生的56%,初中用户占初中生的36%,小学生用户占小学生总数的25.8%。但在用户总体中,初中生所占比例最高,为42%,其次是小学生和高中生。
父母学历越高,其子女用户比例越高。但因父母高中学历人数最多,其子女用户比例也最高,在青少年用户中,父母文化程度为高中的达40%左右。在青少年用户中,其父母职业主要为工人、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业职工。比较而言,青少年用户家庭收入显著高于非用户家庭,且大都拥有电脑与上网资源。
■在哪儿上网?
58.8%的青少年用户在家里上网,31.5%的用户在亲戚朋友家上网,在网吧、咖啡厅或电子游戏厅上网的占20.45%,父母或他人办公室上网的占15.0%,在学校上网的占10.8%。
由此看来,青少年用户上网的地点主要还是在家里。由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大多数父母通过不同方式管理或限制青少年使用网络,完全不限制的父母只占8.4%。其限制方式主要包括:青少年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事先得到父母允许,占用户的41.7%;父母限制网络使用的时间,占用户的38.8%;父母在场才能上网,为10.3%,父母使用监控软件的3.0%。也有9.4%的青少年用户说“家长不知道我上网”。
■上网做什么?
青少年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为212分钟。青少年用户经常使用的门户网站为新浪、搜狐、163.com,但没有使用专门为儿童或青少年的门户网站。
通过因子分析,我们可以把青少年用户的上网目的大致分为四类,即实用目的、娱乐目的、网络技术使用和信息寻求目的。
实用目的包括:参与网站组织的活动、制作和维护个人主页、在BBS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处理个人事务、学习功课或上网校等。
娱乐目的包括:聊天、交友、娱乐(听MP3音乐或看网络小说等)、网络游戏等。
网络技术使用目的包括:下载图片、声像资料或游戏等,网络游戏,下载工具或杀毒软件、学习电脑知识等。
信息寻求目的包括:查阅有关知识的信息,查阅有关个人爱好的信息以及阅读新闻等。
比较之后我们发现,青少年用户的信息寻求目的和网络技术使用目的的平均使用频度最高,其次是娱乐目的,而实用目的的平均使用频度最低。
■与谁交流?
调查表明,约60%的青少年用户使用电子邮件,不到50%的用户的使用频度是一周1次到几次之间。约50%的青少年用户有保持电子邮件联系的朋友。25.2%的青少年用户在聊天室或BBS经常发言,偶尔发言或只看不发言的占36.6%,根本不去或很少去的占38.1%。使用ICQ主要与不认识的人联系的占7.6%;主要与认识的人联系的占15.1%;认识与不认识的人各占一半的为14.9%;很少用ICQ的用户为27.5%,根本不用ICQ的青少年用户占34.9%。
■有何影响?
互联网使用是否会影响青少年的学习活动?本调查研究的结果是:用户与非用户在学习成绩上没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用户的学习成绩既不比非用户差,也不比非用户好。青少年用户与非用户每天平均在做作业的时间多少上没有显著差异。但是用户与非用户在学习压力方面有显著差异,用户比非用户有更大的学习压力。
用户和非用户在体育活动时间的长短上没有明显差别。72.5%的用户体育活动时间与上网前一样,14.8%的用户减少了体育运动的时间,12.7%的用户增加了体育活动的时间。
在与朋友、家人交往时间的长短方面,用户与非用户没有明显差别。
通过比较发现,互联网使用对开放观念和行为可能有影响。用户比非用户更具有尝试新事物的倾向和创新精神,更具有独立性和自我表达的意识,更具有民主意识,总之,更开放。当然,究竟是上网使青少年更开放,还是更开放的青少年都上了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专家点评:
卜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媒介对儿童的影响、媒介与性别、互联网影响等方面的研究。):
去年4月份,“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青少年与互联网报告”刚出来,一位记者就立刻对我提出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你没说互联网有负面影响?”
事实上,互联网确实存在着可能的负面影响,就像目前已有的所有媒体一样。互联网可能的负面影响大致有以下几类:色情信息传播和侵犯、暴力信息或游戏和赌博、种族仇恨或性别歧视等违背现代人文精神的信息、网上诱拐、广告利用儿童及商业化影响、青少年网上侵犯性行为、“互联网瘾”等等。之所以说“可能的”负面影响,是因为这些负面影响并不必然在所有孩子身上发生,就像看了警匪片的人,并不必然去做匪徒一样。
其实,上面列举的负面影响不仅是使用互联网的问题,也是使用其他大众媒介的问题;所不同的,就是互联网的交互性,青少年可以利用互联网交流和参与。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通过交互性“赋权”青少年的同时,也给青少年提供了一种主动“接受”坏影响的可能。网上诱拐、网上侵犯性行为等都是典型的青少年交流和参与的结果。实际上,互联网和任何已有的媒体一样,无论正面负面影响,对每个使用者来说并不是必然的和相同的,而是有条件的。
我以为,在通常情况下(对信息毫无约束的情况除外),加强媒介教育,进行网络素养教育是最根本的办法。媒介或互联网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发挥正面影响和避免负面影响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发展儿童对信息的判断和处理能力。
调查技术说明:
1、 调查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
2、 项目主持:卜卫、郭良
3、 调查方法:整群抽样调查
4、 调查对象:本研究在互联网用户比例较高的大、中城市进行,研究的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调查总体为这五个城市的城区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普通初中和高中学生。考虑到以后的同组跟踪调查,在小学仅调查五年级,初中仅调查一年级,高中仅调查一年级。在调查中,青少年用户指使用过互联网并且能回答有关互联网题目的中、小学生。
5、 抽样设计:共调查了126个班的4804个中、小学生。
6、 调查时间:2000年10月至12月间,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和长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