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7日讯(新华社记者 尹鸿祝 张景勇 本报记者 时晓玲 夏越)到2010年,我国民族地区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教育体系;而在“十五”期间,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县则要从2001年的51%提高到70%以上,95%的民族地区基本普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昨天在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上述目标。她在回顾我国民族教育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强调指出,我国民族教育事业“仍然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不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因此要采取措施,加快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陈至立提出八项具体政策措施,以确保上述目标实现。
实现阶段目标,首先要大力加快“两基”步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已实现“两基”的地区,要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未实现“两基”的地区,则要加快普及小学阶段教育。为协调发展,学前教育要“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要“稳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则“大力发展”,还要努力办好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
发展教育,离不开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因此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其“摆在优先位置”。根据当前实际,首先要着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应需要、质量符合要求的“双语型”教师队伍,同时鼓励非师范院校和内地高校毕业生到民族、西部地区任教;采取定向招生等特殊措施,重点加强农牧区、高寒地区、山区和边境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师资的培养。
要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在民族中小学逐步形成民族语和汉语教学的课程体系,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开设一门外语课。国家对“双语”教学的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都要给予重点扶持,要对“双语”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予以重点保障。
运用现代化手段,可大大促进民族教育的发展,因此要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适合民族地区需要的教学光盘,有重点地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县级远程教育教学中心和乡级教育电视收视点。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启动校园网或局域网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
针对目前我国民族教育办学主体单一的状况,要改革办学体制,增强办学活力。非义务教育阶段要实行多元化投入,以各级政府办学为主、多渠道办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多种形式办学;支持沿海和内地社会力量到民族和西部地区办学,或者面向民族和西部地区在沿海和内地办学。
实现民族教育的发展目标,还需要大力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继续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和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本地区学校两个“工程”的实施,启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在内地若干所重点高校培养少数民族硕士、博士;对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学位点的建设和研究生招生指标等给予扶持与倾斜。
要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十五”时期,中央财政设立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许多工程专款,国际组织的教育贷款、海外和港澳台的教育捐款等都将重点投向民族和西部地区,地方本级财政教育经费的支出要切实做到“三个增长”。
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要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这是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陈至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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