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认,现在我国的东西部差距还相当大,城乡差距也很大,要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确实还是一个比较长远的理想。但我们换个角度考虑,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像一个中心城市、一个县(区),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非常现实的,而且是可能的。因此,现阶段我们要做的工作应该是,在国家不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缩小地区、城乡之间差距的同时,重点要努力实现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现在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是,在一些地方,甚至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不是在追求区域内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而是仍在扩大优质学校与基础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他们关注的就是办出几所示范的、样板的学校,或在配置教育资源时给予这种学校偏爱,或给予“改制”等一些特别优惠政策,以使其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而对大多数人的受教育条件、受教育环境关注不够。也正是由于学校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使得国家推行几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相反,以缴费为主要手段的“择校生”现象愈演愈烈。所以,我们现在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从每个地区做起,先是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然后是整个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促进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可以实现的。我们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通过学校建设标准的法律规定,约束政府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既不追求超标,也不允许不达标;在帮助和支持薄弱学校达到法定标准的同时,对原来基础很强的学校硬件建设也应有个上限,以遏制少数学校在办学条件上高投资的攀比现象,制止追求“奢华”的不良风气。同时,对各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统筹调配,教师定期轮换,实施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调控。
需要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当前“示范高中”的建设上,不应当造成新的教育发展不平衡,而应当使处于各个层次的学校在动态发展过程中谋求更高水平的平衡和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是示范性高中的主要标志。示范性高中要带动一个区域、一定范围内高中教育的发展,办好示范性高中的最终目标是办好每一所高中,坚决克服以“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及“教育现代化试验学校”为名,行“重点学校”之实的现象,防止继续拉大学校之间的差距,产生一批新的薄弱学校。
我们强调区域内学校要均衡发展,并不是说每所学校都是同一个模式、同一发展水平。我们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所谓的均衡发展就是政府提供的办学条件要基本平等。实际上,这就是给学校提供了一个比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学校在比较公平的环境下,去追求特色,追求质量,从而激发教育的活力。
义务教育阶段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是趋势、是方向,其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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