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学校劝学生退学成被告 不要动辄状告学校
2002-12-19    记者戎明昌 胡键 实习生陈捷生

字体大小:

  广州市天河区民办学校天×中学以成绩太差为由劝退某初中生罗某,罗认为权利被剥夺而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昨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缴费通知单上劝退学

  据介绍,天×中学是1998年开始招生的一所民办学校,生源主要是外来人员的子女,入读该校初中部的学生每人需交纳捐资办学费4000元、每年学费2000元。罗×峰兄弟于1998年交了捐资8000元进入该校读书。1999年年底,班主任在他们的下学期缴费通知书上写道:“请家长把二子留在家中,下学期不要再上学”,原因是孩子成绩较差。罗氏兄弟的父亲称,他曾多次与学校交涉,要求学校让孩子继续上学,但孩子回学校后多次遭老师责骂,以致不愿再上学。他们要求校方退还部分赞助费,遭学校拒绝。罗先生无奈将小儿子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大儿子罗×峰则留在该校读了2年多,最终也没能毕业。

  罗先生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天×中学既无打架的表现,又没有偷盗行为,就算成绩差一点,学校也不应抛弃他们,以致于使他们初中就失去读书的机会和权利。为此,罗×峰兄弟要求学校返还兄弟俩的捐资办学费8000元,哥哥还向学校索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 

  10名离校生作证指控学校

  罗先生称,仅是他能确定的、被天×中学老师责骂而退学的学生就有11人之多。他现在已经收集了近10名学生的书面证据,证明老师曾多次对他们进行责骂,以各种理由要他们退学。罗先生出具了5名曾经在天×中学初中部就读、后被学校劝退学生的证言。他们列举了该学校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劝退理由。一名姓林的同学说,老师还用粗口骂他们,说“放个屁都好过生有这样的仔,养大都没用,影响我的学校”,然后把他拖出教室,屡次这样做使他实在无法忍受,惟有弃学回家。 

  被告称只是吓唬学生

  对于这些指控,被告天×中学一概予以否认。至于老师在1999年12月30日写的“请家长把二子留在家中,下学期不要再上学”的通知,被告方认为,家长曲解了老师的一片苦心,其实老师是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写的,目的在于吓唬学生一下。事实上,罗×峰兄弟后来仍然回到学校就读,其中一个读到2000年7月10日暑假后才转学,而且他们离校完全是自己的选择,并非学校把他们赶走,学校根本没有剥夺罗氏兄弟的受教育权。天×中学拒绝了罗氏兄弟的索赔请求,并认为捐资办学费是学生为获得本校学籍或学位而由家长一次性捐助的,只要学生取得了学籍并入校学习,就不存在退还问题。

  □教育部门观点

  教学纠纷要以沟通调解为主

  “教学纠纷不要动不动就搬上法庭,而要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三方面的沟通最终解决问题。”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就形形色色的教学纠纷来说,有些是因为学校、教师的失误或错误行为,对学生造成了比较大的人身伤害、心理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校方应该负主要的责任。另一些是日常教学中的小纠纷。“比如,学生迟到被罚站啦,欠交作业被罚抄啦。对这种情况,我们强调以沟通为主。”

  该负责人进一步阐述,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当然不排除会有过错,但应该看到,绝大多数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些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

  “对小的教学纠纷,家长们要保持理智,不要一听到有纠纷,就认定是自家的孩子‘受了欺负’,一下子就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立起来,使孩子认为自己就是对的,学校、老师就是错的。这样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的影响!”该负责人说。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内蒙古:让中小学生按时放学回家
· 上课时间可以上厕所的理由
· 教育部要求在中小学进一步加强写字教学
· 教委强制学校买本 家长同行叫苦不迭
· “玩具钞票”收藏热 学童“爱好”需引导
· “一费制”难挡乱伸手
· 广州:10万学生同饮“学生奶”
· 防震棚传出朗朗读书声
· 中小学生最反感老师动辄叫家长
· 北京部分中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超过七千万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