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15日《齐鲁晚报》报道,十余名山东金乡县学生为了利用贵州与山东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距考上名牌大学,通过一位“能人”踏上了移民之路。当然,这需要交给中介人高达9000元的费用。同时,在新疆、海南等地也涌进了不少投机的“高考移民”。
在官方看来,“高考移民”违反了国家的户籍管理条例,是一种违法的投机行为。它会破坏国家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干扰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而在学生眼中,国家的这种限制报考地域、计划性分配招生名额的行为,也是对他们受教育权的强行干涉。例如去年,山东省本科录取线在550分左右,而在贵州只要过了400分就能上本科。如此大的分数差距令不少东部地区的学生望分叹息,甚至山东有一学生因此状告教育部门。笔者也曾认识一个“移民考生”,他是山东籍贯,2001年到陕西参加高考,结果顺利考入一所国家重点大学,而他如果在山东,则根本不可能上这么好的学校。一旦进了名牌高校,学习的软硬件环境比一般学校要好得多,对以后的就业和发展也比较有利。所以,不少学生不惜周折,花费钱财“高考移民”也就不难理解了。
反观国家利用户口、地区限制高校招生的初衷,可能主要是为了避免地区差异太大,保证一些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人才培养。实际上这一政策的作用很有限,虽然确保了入学时的人数比例,但是就业时的人才流向则完全在市场的调节之下,越是优秀的毕业生越容易流向经济较发达地区。也就是说,国家虽然保证了教育落后地区学生的升学,却限制不了他们学成之后的流向。这也是贫困地区教育水平低下状况难以改变的主要原因。并且,教育落后地区的学校往往非常乐意促成“高考移民”,他们通过引入其他省份学生来提高本校的升学率。因此,国家按地区分配招生名额的做法表面上看维护了落后地区的利益,实际上根本奈何不了人才的整体流通趋势。与其给落后地区以政策性支持,还不如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增强其内在竞争能力。
当然也有例外,例如北京。虽然北京并不是贫困地区,但其录取分数也很低且考名牌的机会多得多。尽管北京市高中毕业学龄人口只占全国的0.9%,但在北大、清华的招生名额中分别占总数的13%和18%,更不用说还有其他众多的驻京学校。此消彼长,人口大省的学生考入这些学校的机会当然会大大减少。
此前,教育部宣布了22所高校自主招生的消息。但此消息也令人高兴不起来,5%的名额基本上被圈定在极少数省级以上重点中学。在笔者看来,不管现在的应试教育是利是弊,在仍然坚持分数标准的今天,我们就应该减少政策性的教育准入限制,以公平合理的标准来对待所有考生。如此,对辛辛苦苦考出高分的学生才是公平的;如此,教育发达地区才可能从高考的残酷竞争中脱身,抽出精力搞好学生的素质教育;如此,教育公平、社会公正才会在社会上广泛实现。 可见,尽管“高考移民”违反国家政策,却是以非正常手段反映的正当诉求。对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应对,不能再无动于衷,甚至一味采取弹压措施,堵而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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