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许多往年高考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区,纷纷加大了清查、打击“高考移民”的力度,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就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地考生358名,而无奈地离开海南省的内地考生多达2000余名。
笔者注意到,一些省区不久前才出台了新的封堵“高考移民”的政策规定,清查、打击“高考移民”也是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实行的。譬如在内蒙古自治区,那些本人和父母户口从外省迁入,但本人不在自治区上学和居住的考生,根据往年的政策是可以在本区参加高考的,今年自治区出台的新政策却禁止他们报考普通高校;再譬如,一些来自内地的高考生,几年前就把户口迁到了海南,他们原本符合在海南参加高考的条件,但今年海南省出台的新政策却让他们的打算落了空。
笔者以为,“高考移民”现象不合理,各省区有理由、有必要拒绝“高考移民”。但如此突然加大清查打击力度,且纷纷出台新的封堵政策,也是可质疑的。眼下离高考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各地2003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工作已基本就绪,这些“高考移民”返回家乡后能否赶得上今年的高考报名,还是个未知数。“高考移民”政策说变就变,让这些外地考生和家长措手不及,一下子陷入了窘境。他们完全有理由质问,为何不提早(比如去年秋天)出台新政策,提早进行宣传和清查,给他们更为宽裕的缓冲时间?“高考移民”政策突然变化给他们造成的权益损害,应该由谁来负责?
实际上,“高考移民”现象由来已久,各省区的有关部门不可能不清楚,却始终没有限制,而是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听之任之。有相当一部分“高考移民”,之前是按照正常渠道办理迁户手续的,在此过程中他们也许钻了政策的空子,但是政策疏漏的责任显然不应该完全由学生及其家长来承担。并且,“高考移民”们当初的“移民”请求,也得到了接收地学校和有关部门的默许甚至欢迎,因为接收外地较好生源可以提升当地学校的升学率和知名度,可以收取借读费以增加收入,还可以出售积压的房产。也就是说,“高考移民”的大量涌入,当地政府和学校也有相当的责任。现在“高考移民”政策说变就变,难免给人“翻脸不认人”之感,也难免让人感到新政策的出台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高考移民”们为了迁入户口、买房定居、插班借读、打通各种关节(包括支付中介费用),已经花费了大量钱财,有的学生家长不惜辞去原来的工作,变卖原籍房产陪伴子女一起踏上“移民”之路。现在“高考移民”的钱花了,房子买了,户口迁了,却不让他们报名参加考试,这显然不合情理。他们同样有理由质问,政策变化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埋单”?
笔者认为,各地清查、封堵“高考移民”不应该只考虑本省区考生的利益,还要站在“高考移民”的角度,为他们的切身利益着想。各地“高考移民”政策说变就变,很难说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必然让人对封堵政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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