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已颁布十条禁令,坚决纠正中小学校存在的乱收费、乱考试、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滥发教辅材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驱赶“差生”等现象,以此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条禁令”的主要内容:一是不得超纲授课或延长教学时间。二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违规在校外带课,不得成为乱办班、乱补课的参与者。三是严禁强行摊派省教育厅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及推荐目录以外的习题集、练习册、试题及课外读物。四是中小学不得强迫学生统一补课。不得自立名目,设立“奥林匹克班”、“加强班”和“实验班”等。五是严格按45至50人的标准控制中小学班额,各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人数。六是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中小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七是初中毕业生升学在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学校不得对考生志愿加以阻挠和限定,不得自定标准、办法和自行组织录取。八是学校和教师不得按照学习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学校不得单纯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依据排列班级或教师名次,不得以此作为对教师考核及评奖的唯一依据。九是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级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十是中小学不准在校内教学区办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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