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义务教育,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昨天,江苏盐城出台《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试行)》,力求使盐城市区适龄儿童能够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据了解,市直原属公有民办的盐城市初级中学、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和盐城市实验小学,从2010年秋学期起将规范为公办学校,按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盐都、亭湖、开发区的改制学校规范工作同步进行,并各司其职;其他民办学校由举办人依法继续办学。
为实现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盐城市将采取集团化管理,组建由优质学校领衔的教育集团,实行总校长负责制,成员校校长兼集团副校长。各教育集团教学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师资力量进行统一配置,以确保成员学校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以上名校骨干教师任教,达到各校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同时,该市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市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颁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对薄弱学校加大改造力度,并抓好一般中小学的环境整治、教学用房和运动场地的改造和建设。
盐城市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招生能力,以学校周边服务区域的有关路河为界,对各学校施教区作出明确界定。在确保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法就近入学的情况下,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非市区户籍但实际已在市区工作和生活的外来人员子女都有一个免费公办小学或初中的学位。
(于从文 唐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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