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访谈
问:3月11日,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这对广东义务教育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签署备忘录,进一步明确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强化措施,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打下更扎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建设幸福广东。
问:广东省在备忘录中确认的7项内容是如何选定的?
答:广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实事求是地讲,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等原因,广东义务教育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还客观存在,离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的、高质量义务教育的强烈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广东省在备忘录中确认的7项内容立足于广东义务教育当前实际,着眼于2012年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2015年8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重点是解决当前制约广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问题和突出困难,包括部分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重视不够、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部分地区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压力增大、部分学校素质教育步履艰难等。我们希望通过这7项内容相关问题的解决和相关工作的推进,有效缩小我省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城乡之间以至地区之间的差距,有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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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东省落实备忘录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备忘录中提出了全省121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以及要完成的重点任务。
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全省121个县(市、区)到2012年底前实现初步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前100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前,我们已经开始按照这个时间表设计路线图,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制订全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准备与各市、县(市、区)沟通协商后,把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任务和时限落实到每一个县(市、区)。
关于省级财政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我们正与财政等部门联系,力争提高省的分担比例,加大对欠发达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督促地方落实分担资金并做到规范使用、精细管理。
关于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我们将按照人的认知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要探索建立广东特色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学科考试测评行为;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关于探索建立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我们正在研究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广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办法,并按照“一市一策”的原则,指导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逐步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关于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列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广东省已经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列入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督导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此外,我们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好广东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工作,通过试点的探索,为全省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推进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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