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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举行
2011-11-16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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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一个孩子听完课后对我说:‘尚妈妈,我最害怕坐在您对面,因为坐在您对面的都是少年被告人。您坐在那里讲课的时候,我心理上会有一种戒备’。”在近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浙江杭州师范大学共同举办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的一番话让与会者陷入了沉思。

  经常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的尚秀云说,听了这个孩子的话,让她对如何上好法制课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然严峻。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中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怎样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也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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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犯罪多因法制观念薄弱

  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介绍,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对全国1209名未成年犯的抽样调查中发现,法制观念薄弱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在“犯罪时主要想法”的调查统计中,选择“一时冲动”的多达65.38%,选择“不知道是犯罪”的占46.68%;在学校“法制课程的开设方面”,仅有9.9%的未成年犯选择“长期开设”,“没有开设”的比例高达59.2%,并且选择“长期开设”的未成年犯对于法制教育课程开设的看法是“仅仅是走走形式”而已;未成年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本不了解”的比重也很高,而且呈现出罪后了解的情况。

  “法制观念淡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未成年人不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也不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心理、生理都未完全成熟,他们精力旺盛、好奇好动,但是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却很弱,因此,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影响,实施不良行为,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潭。”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尚秀云说。

  “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环节。”操学诚认为,要积极整合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资源,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转变理念,加强工作方式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与载体,力争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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