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11月26日讯 近日,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今后贵州省新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对外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必须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妥善平稳收回。
中小学食堂承包经营时代由此宣告终结。学校将按照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自办自管食堂,这对学生有哪些好处呢?例如,饭菜会不会卖得更便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会不会更有保障?另外,《意见》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需实行校领导轮流自费陪餐等多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执行时面临哪些难题呢?
对此,记者分别采访了贵州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副处长王应刚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学校(以下简称水电学校)副校长张然,请他们从不同角度解读了食堂新政的影响和执行难题。
在食堂吃饭更放心饭菜或卖得更便宜
王应刚说,根据《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与学生同价同菜,不得分摊或者变相转嫁到学生头上。此外,学校必须单独核算食堂成本,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严格财务管理。采取“校农挂钩”等直供直采的方式降低成本,勤俭办食堂。小学低年级学生用餐确需由教师看护的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费用,由县级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
这些举措,将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学校食堂的运营成本,从而使饭菜价格有所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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