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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培养人才
2012-12-25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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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联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12月24日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将加强与教育部的合作,围绕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双方还将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继续教育、科普工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签署协议前,双方还召开了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座谈会。据了解,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于2010年启动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试点采取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共享的模式进行。经过3年发展,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已达63家,在校博士生达600余人。实践证明,这种强强联合的培养模式,有利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了学生与导师的交流,加强了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学生,促进了我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部长助理林蕙青,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干勇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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