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根据《办法》,教育部将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宏观管理,而高校主管部门将负责建设和运行管理。
实验室立项申请须有知名学术带头人
在实验室立项申请方面,《办法》要求研究团队拥有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还要求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
实验室主任:全职、55岁封顶
实验室实行高等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而且是高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
委员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需更换
根据文件,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9位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1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3个实验室的学术委员。原则上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而实验室固定人员应是高等学校聘用的聘期2年以上的全职人员,除承担高等学校教学任务外,原则上应全职在实验室工作。
吸引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参与科研
《办法》提出,实验室应注重人才培养,吸引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支持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研究成果向教学内容及时转化,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学生跨校交流和联合培养。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教育部科技司将负责评估的组织实施,选择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据了解,评估将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的实验室。教育部可根据情况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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