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收费改革是高教发展大势所趋
——专访武汉大学教学督导团副团长娄延常教授
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如果还按以往的单一收费标准收费,就违背了高等教育中的成本分担原则。学分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而只有按学分收费才能充分展现学分制的优越性。
但是高等院校培养学生的成本到底应该怎样计算?师范类、医学类和其他一些国家重点扶持的学科专业,是不是应该有单独的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学分制要求学生尽早制定自己的学习和发展规划,同时也迫切需要学校和学院加强本科生导师制度,为学生提供切合个人实际情况的帮助。
从今年9月起,武汉大学对本科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按学分收费改变了过去按学年收费的传统做法,对武汉大学已实行多年的学分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武汉大学学分制的探索和实践。
娄延常:1992年到1993年期间,我担任教育部学分制调查组组长,在全国范围内多所高校调研,制订了《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并多次修改讨论。1992年底,我校在总结过去14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学分制方案,实行完全、彻底的学分制。新的学分制方案除坚持原有的选修免修课程、提前毕业就业、跨专业学习等措施之外,还在弹性学制和学籍管理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比如允许学生参加工作一段时间再回校修满学分毕业等。
记者:您认为学分制的优越性在哪里?
娄延常:第一,学分制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摆脱学年制的限制,尽快脱颖而出,在实行之初就适应了国家“多快好省培养人才”的需要。第二,把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改压抑个性为弘扬个性,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课程,自主构建适应个人发展的知识构架。第三,实施通识教育,培养一专多能人才,使学生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第四,开设大量选修课程,促使教师把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1986年为例,当年开设的300多门选修课,大都是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先进成果,内容充实新颖,富有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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