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17日电(记者林炜)广东的民办大学生在全国率先获得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得到了与公办大学生一视同仁的待遇。
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日前已经出台有关改革措施,取消以往助学贷款中以学校为单位设置贷款总额度的限制,同时还将受惠面扩大到包括私立、民办高校在内的所有高校的在校生。
新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该省普通高校,不论是部委属院校、省市属院校还是私立民办院校,均可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政府100%财政贴息。为了保证所有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该省明确不再对高校下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而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即凡是有需要的贫困学生经学校审查认定后,都可以提出申请并获得贷款。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几年来,广东已通过银行审批的助学贷款金额仅9387万元,已发放贷款3820万,受助学生不到7000人。按原有的规定,广东全省的高校中只有64所可申请助学贷款,并且每一所大学都有贷款总额的限制。其中,已经与银行签订“银校协议”的46所,已经为学生放款的29所。
由于政策上的限制,大批有贷款助学需要的贫困大学生无法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受惠者。一些承担了助学贷款项目的银行从减少“风险”的角度出发,也往往对申请贷款的单个学生对象“严格审查”。为了增强贷款额大幅增加及受助面扩大后银行对助学贷款的信心,广东财政还出资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与银行一起分担助学贷款的风险责任,以提高银行的积极性。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助学贷款的风险,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全面地把贷款管理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体系,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监督机制。
|